淩風已經來魔都三天。
這三天他收獲挺多,不但見識了這個世界經濟中心之一的繁華,而且還簽下了三名人才。
其中之一就是最先簽下的劉功,另外的兩個人一個是曾顯,她其實對於軟件開發這一塊兒,還是有一點天分的,為了得到這個好的待遇,她能在短短的兩天之內突擊進步,讓淩風簽下她了。
另外一個人就是劉功的一個朋友,他本來現在是有工作在一家工作室上班,但是待遇不怎麼樣。
嗯,這兩個人,一個是主動要來,另一個是淩風讓劉功再找人才時,劉功想到的。
當然,除了最開始的劉功之外,其他另外兩名人才的待遇,並不是特別好,但是相對於在這本地來說,已經是很不錯了——這其中有一段緣故。
淩風也沒有想到會用比較低的代價挖到兩個人才,對此很是高興。
至於他後麵的代價有多低,且看下去。
劉功的這個朋友叫利臣,也是一個程序員,技術也還可以。
當淩風說,最好是能夠有一個團隊跟著過去的時,劉功,本來是挺不願意有人跟著他競爭的,但是一想,就算他和曾顯兩個人過去,雖然可以顯得他們特別珍貴,但是如果要開展工作的話,還是比較困難。
所以,他就找到和他關係還算是相處不錯的利臣。
“什麼?你已經找到工作了,而且待遇還不錯?,現在你也想我和你一塊兒過去?”利臣沒有想到劉功會來找他,而且還直接開門見山說,要給他另外一份更好的工作。
“是的,不要以為我是在忽悠你,我可是有好事情才會想到你這個兄弟的。”劉功說這話的時候都有幾分真誠。
說是隻有幾分,那是因為他並不想讓這個利臣和他拿一樣的薪水。
好吧,他承認是有一些嫉妒這個好朋友。因為這個好朋友的運氣向來都比他好,在他失業的時候還能夠有工作,有一份穩定的工資可以拿。
盡管其實這個工資在這個城市,根本就隻能夠維持溫飽。可是也能夠每個月都能夠發錢不是。
“咦,你小子今天的行頭不錯嘛,整個人看上去精神也不錯。喲,換手機了,還是果機,你真的找到了很好的金主?”
利臣本來是不怎麼相信劉功,可是一見他身上穿的都是名牌,就連手機也換了一個新的,就有幾分相信了。
這小子能夠有多少銀子,他心裏還是有一點清楚的,身上這套衣服最起碼也要兩萬塊以上,他現在根本就拿不出這麼多錢來!
當然,也不排除這個小子為了打腫臉充胖子,把信用卡給刷爆,但是他知道,他有一個非常厲害的女朋友,管經濟管得非常的嚴,他不可能做出這種打腫臉充胖子的事兒。
再說,他如果真想坑他,也沒有必要。劉功嘛,這個人為人還是挺講義氣的,大概真的是有什麼好事兒才會找到他吧。
“這是老板提前預支給我的工資買的啦,怎麼樣,你要不要去見見我現在的精子在她的麵前露一手,然後也把你給簽下來?”
劉功還故意露出手腕上新的勞力士手表,他早就看中這款表了,但是因為一則閬中羞澀也隻是看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