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錢,李莫蘭心裏也平靜了,蓋飛飛還算有良心,算是個有尊嚴的企業家,知道為自己的兒子收拾爛攤子。要是碰上那種流氓,人家不管你,你有理也沒法說,反正這是你情我願的事情,要怪就怪你沒看清對方的真麵目,這種事情你情我願,雖然法律能維權,當這種事情張揚出去,對女生的傷害很大,因為大家不會議論蓋成浩怎麼樣,而是會說:那個李莫蘭真是個不要臉的家夥,自己輕浮放蕩,還有臉出來維權了,我看這是她應得的下場。
這倒是其次,關鍵是李莫蘭以後還要嫁人,還要做人,如果這件事情鬧大,對以後的家庭無疑是很大的悲哀,也是一塊抹不去的傷痛,還是咽下這口氣,把這塊傷疤蓋住,重新做人最實惠。蓋成浩還在和別的女人花天酒地,可李莫蘭總不能和別的男人去肆意妄為吧?
可是,接下來呢?是離開這個城市?是到華林去,到大姐的公司去?是離開這個傷心的地方,去尋找一塊內心的淨土?想到淨土,李莫蘭竟然有些嘲笑起自己了,這一輩子,哪裏會有淨土,真正的淨土,在自己的內心,隻有心裏幹淨,環境才幹淨。
可是,李莫蘭覺得自己累了,她不再去想超過王如如,不再去想幹出多大的成績,她也不想成為陳雪柔那樣的女漢子,她隻想找份安穩的工作,平平靜靜得過下去。
或許,這對於一個心靈受傷的人來說,足夠了,真的足夠了。
離開大姐,她能舍得嗎?她其實也不想,但是以她現在的心態,即便真的留下來,也不可能發揮太大的作用,她心裏沒勁了,那種精氣神沒了,說不定還會成為大姐的累贅,與其這樣,還不如早早離開,早早另尋打算,現在,她還來得及。
這時候王如如給她打來電話,說自己已經將手頭的事情處理完了,如果她有空,就早點去流產,越早流產對人的傷害就越小。
李莫蘭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可是她覺得自己的心情還沒準好,想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去。王如如不同意,因為一晚上的看似短暫,可是孩子卻在一天天長大,而且就算今天沒準備好,明天就會準備好嗎?如果明天準備不好,後天會準備好嗎?這樣一天拖著一天,孩子一天天變大,最終害的是自己。
李莫蘭知道王如如是個活在當下的人,她便同意了,不過心裏還是有些亂糟糟的。王如如決定,先帶她去一個地方。
王如如帶她去的地方,既不是高級心理療傷場所,也不是風景區,更不是什麼名吃城,而是一條街,一條有很多乞丐集中的街道。
任何地方都有富人,但也有乞丐,這裏的乞丐雖然不乏健康的人,也不乏明明健康而裝殘的人,但是更多的是一些殘疾者,不是缺胳膊少腿,就是半身不遂,耳聾或者失明,總之,他們身體的缺陷已經不允許他們正常勞動了,可是為了活下去,他們還要堅持乞討,畢竟,活著,是人最原始的欲望,他們每天的心願就是能有路人給予施舍,就是他們自己能吃飽,能有個避風的地方,僅此而已。
李莫蘭看著這麼多乞丐心生同情,準備拿出零錢分給他們,可是一眼望去,乞丐那麼多,手心手背都是肉,給誰給,給誰不給,她心裏又猶豫了。
王如如知道她們三姐妹都是心地善良的人,看到這樣的場景,肯定會生處憐憫之心,但這不是王如如帶她來的目的,王如如說道:“三妹,有時候我們感覺自己很不幸,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無辜的人,可是你看看他們,他們有什麼錯?這裏邊很多人天生就殘疾,很多人被犯罪團夥傷害成了殘疾,他們和我們相比,多希望自己是健康的人,可是他們一樣還得活著,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傷心的故事,我們這點傷,真的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