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感人的作者(2 / 2)

翻開第一頁,幾個清晰的字映入眼簾,這是作者的名字——心之蘭。

李莫蘭覺得這個名字很好,都有一個蘭字,她心想,這本書真的和她有緣。

翻開書,看了幾頁,李莫蘭就被深深地迷住了。作者在書中說道:我有時候真的恨自己,我以前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明明很愛她,可偏偏控製不住自己,慢慢放任自己不去關心她,知道有一天上天跟我開了一個玩笑,讓我從直立人變成了輪椅人,我才發現,我已經沒有能力再去愛她了,她還年輕,她的前程還很遠大,而現在,他隻不過是一個殘廢,一個連自己都恨透自己的殘廢。

也或許,隻有殘廢了,他才會認真思考生活的意義,思考活著的意義。他明白了,人活著最大的意義是去愛人,愛你喜歡的人,你想感恩的人,去做事,做你想做的事,做你有興趣的事。你總覺得時間很多,可是有一天,當你不能行駛自己基本的權利時,你才發現,你所浪費的,所消耗的,你再也沒有機會去重新補償,失去了,就永遠失去了。

李莫蘭越看越入迷,她繼續看,之間書中又寫到:我曾經愛過一個女孩,她是我心裏的天使,她給了我她所能給的一切,但是我卻一次次讓她失望,最終她離開了我,失去後我肝腸寸斷,如果我好好愛她,或許我們現在結婚了,我們有了幸福家,也或許已經有了一個可愛的小寶寶,我每天抱著孩子,她看著我,我們一家三口幸福地笑著,但現在,這純粹是一個夢。雖然我還很愛她,可是我知道,隻有遠離她,才是對她最大的愛。

為了完成遠離這個任務,我裝作自己背叛了她,我隻有讓她恨我,讓她鄙視我,她才有可能徹底忘了我,才會很快去適應和迎接新的生活,但回過頭,當我說出那些話的時候,我的心都在滴血,我明明不想這樣,我明明深深愛著她,可是我卻不得不這樣做。

為了她,我忍了,我個人的幸福算什麼,隻有讓她幸福,我才會覺得開心,才會覺得美滿,我現在真正明白,愛一個人,她的快樂才是你最大的追求。

隻是可惜,我現在並不知道她過得好不好,我已經失去聯係了,但所幸,我還是打聽到了,截止目前為止,聽說她過得很幸福,我想,我該知足了。

李莫蘭被這段文字感動了,她突然想起了陳雪柔說過的一句話,要理解一本書,先要理解作者,理解作者的生活背景。李莫蘭想起了作者的名字——心之蘭,但她明白,這隻是個筆名,作者到底是哪裏人?為什麼會寫出如此讓人感動的作品。

李莫蘭看到封麵上有一半是折起來的,而折起來的這一半正好是作者的信息,李莫蘭仔細往下看:心之蘭,原名張鐵生,畢業於蘭州大學……

看到這裏,李莫蘭早就泣不成聲了,這時候,她才知道張鐵生去西安後發生了什麼,這個世上,張鐵生是真心愛她的人。李莫蘭自責,為什麼她不問緣由就放棄了他?明明知道她不是那樣的人,為什麼還要去抱怨?為什麼會離真相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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