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 圩家的依仗(1 / 2)

殺人,是一種惡習。

如果說,凡塵間做生意跑商的普通人,吃飯應酬是必不可缺的話,那麼修士殺人,也是常有之事。

有靈氣的地方,就有修士。

有修士的地方,就有廝殺。

林奕從來都不會覺得,殺人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當然,也不會覺得煩膩,他隻是認為,殺人是一件無可避免的事。

要想不被別人殺死,就隻能殺死別人。

久而久之,任何能給自己帶來威脅的,哪怕隻是潛在的,林奕也不會手軟。

寧殺錯不放過。

再言,林奕所經曆的種種事情,與同修為同境界的修士相比,複雜了太多太多。

大多數修士一生中至少有七八成的時間,是在修煉,而林奕則是九成以上的時間在到處奔波,遊走於生死鬼門,地獄邊境。

這也就是為何——

死在他劍下的屍骨,可以堆積成血海煉獄。

記得年少時候,常聽街邊的流氓地痞罵罵咧咧,自嘲地笑說,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對於這一點,林奕也感同身受。

殺的人太多了,總有一天,自己也會死在他人的手中。

隻是……

林奕希望,那一天能夠晚來一些,再晚一點點……

他太怕死了。

至少,在人族未曾在浩瀚星河中立足之前,林奕不敢死,倘若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後,自己是否哪一天遭遇強敵,死在了某個不為人知的角落裏,頭顱拋飛也好,屍骨無存也罷,那些都無所謂了。

這個劍修活得很可笑。

一直在為他人而活,從未想過自己。

“不……你不能……”

女修神智已經有些癲狂了,被林奕的殺意震懾住了的她,根本無法保持清明。

太可怖!

縱觀千年,她見過的魔修也不在少數,卻從未有誰能有眼前這平凡的青年男子,給自己帶來如此恐怖的壓迫感。

壓得她幾乎連顫抖都是一種奢侈!

她殺人,是一種喜好,享受那種沐血的快感。

而林奕呢?

他隻是習慣性的殺人,麻木的殺人,是一種早已融入了骨子裏的常事,癲狂的殺人狂不可怕,可怕的是殺人卻如同殺雞一般,沒有絲毫情緒波動的平凡的不起眼之人。

“求生欲不錯。”

這時,林奕才開口說話,由於他一直未曾坑過聲,導致聲音有些沙啞。

看來,這女修倒也是個人物。

化神初期的修為,能夠在林奕的一劍之下,堅持了好一陣子都沒死去,很是罕見,當然,這也與林奕沒有出全力有關。

“但你的眼神裏,有一絲恨意,所以……抱歉。”

語落,林奕一腳踹去,當場女修驚恐的一張臉不翼而飛,頭顱沿著窗落到了外頭的大街上。

“是……是你!?”

圩鵰心髒猛地一跳,駭然地瞪著林奕,臉上寫滿了不可思議。

他完全沒有意料到,出手的人,居然是這個不起眼的小子!

在場的眾人,反應慢了一拍。

唰的一下!

下意識的,他們齊齊望向林奕背後的劍,那劍鞘下,連一絲血痕都不存在,仿佛壓根就沒拔出過劍一般無二。

“這是個可怕的化神老怪!!”

眾人心照不宣地明白過來。

出劍殺人不染血。

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劍修了,恐怕在劍的造詣上極高,絕對是活了幾千年,甚至上萬年了的化神老怪!

也難怪他們會這般認為,

換做是誰,都不會相信一個年僅百歲不到的新起之秀,對劍的造詣會有如此高,時間太短暫了,要做到這等劍意、這等劍技,沒個幾千上萬年的時間沉澱和潛修,是不可能領悟的。

“不知前輩……究竟是何方神聖?!”

圩鵰震驚過後,很快便強壓下駭然,故作鎮靜的問向林奕,一舉一動充滿了尊敬。

這是常理。

毋庸置疑,無論在哪,強者永遠是受人尊敬的。

“現在圩家的家主,是誰?”林奕答非所問。

圩鵰遲疑少頃,要是這還沒能看出來端倪,他就白瞎了主管這個位置了。

“棘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