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羅旭道。
“那你給他什麼待遇?”吳八首問道。
“跟你一樣!”
“你該不是要我跟他搭檔吧?”
吳八首此言一出,任國崢的目光也朝羅旭遞了個詢問的眼神。
羅旭笑了笑:“是的!”
“我不幹!”
吳八首和任國崢異口同聲道。
然後對視一眼,又相看生厭的把目光移開,齊齊冷哼一聲。
“好啊,隨便你們!”羅旭聳了聳肩,朝吳八首淡淡笑道:“你要是樂意像現在這樣每天抱著自己的孫女在街頭掏人家的口袋我也沒話說,明兒等你孫女長大了,你還可以驕傲的告訴她,你曾經偷過什麼什麼值錢的東西,帶過多少個徒子徒孫……”
吳八首聞言,臉上頓時火辣辣的。
原來,吳八首是寶山小有名氣的扒手頭子,人們送了一個諧音他名字的綽號——五把手,他在“專業領域”裏的造詣有多高由此可見一斑。
但是,他的生活並沒有因此而好過很多,他十九歲就結婚了,二十歲就有了個兒子,就在兒子出生不到幾個月,他就因為扒竊而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等他刑滿釋放的時候,老婆早就丟下兒子跟別人跑了。
他隻能夠把兒子丟給年邁的雙親撫養,自己繼續出來幹自己的老本行,在這種家庭環境之下,他的兒子自然也沒學到什麼好東西,剛滿十八歲就把人家姑娘的肚子搞大了,生了一個女兒。
兩個懵懂無知的年輕人受不了老家生活的枯燥乏味,女兒才幾個月大就迫不及待的出去打工了。
而此時的吳八首雙親已經年邁,自己照顧自己都照顧不來,哪裏還有精力照看小孩,未滿四十就光榮當了爺爺的吳八首隻得帶著自己的親孫女到了中海。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行人擁擠的街頭,一個看起來敦厚老實的中年人,一手給懷中的小孩喂奶粉,一手拿著長長的鑷子伸進人家的口袋……
“現在有這麼好的機會擺在你麵前,讓你重拾一個男人做父親和祖父的尊嚴,你竟然還不識抬舉?你是不是認為這點待遇根本比不上你當扒手的收入?那我問你,你這些年你存了多少錢?你買了什麼房子車子?你給了自己家人什麼樣的生活?你又有幾次被人當場抓住?還有幾回連靴子都跑丟了?又有幾回被半夜的敲門聲驚醒,再也睡不著?”羅旭冷冷的問道。
吳八首頓時被打擊得體無完膚,慚愧的低下頭去。
任國崢頓覺很是解氣,得意的挺了挺胸。
誰料,羅旭立馬斜了一眼過來:“還有你,也是一樣,你為什麼會成為反扒王,你自己最清楚,如果你做其他事情有你在反扒這一方麵的一半成就,你老婆還會整天給你氣受嗎?”
任國崢眼珠子都瞪圓了。
“看什麼看?難道我說錯了嗎?英雄固然值得尊重,可你這種發泄式的行徑,根本就配不上英雄這兩個字,一個連自己老婆都養不活的人,你還有臉貼著英雄兩個字沾沾自喜?”
“你……”任國崢勃然大怒,拳頭緊握。
“怎麼,被我戳穿了虛偽的麵具,惱羞成怒了?想打我,來啊,要不你兩一起上吧!”羅旭挑釁道。
任國崢恨得咬牙切齒,半晌,如同泄了氣的皮球般,滿臉沮喪道:“我打不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