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著汪小雨又要教訓女兒,羅旭搶先一步應承了下來,帶著幾分若有似無的笑容向丁小玉道謝:“那就麻煩你了,謝謝!”
開玩笑,羅旭還巴不得這女人不合時宜的鬧騰,死纏爛打呢。越是如此,他就越容易對這段指腹為婚的關係說不合適。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還談什麼白頭偕老?至於培養感情什麼的,不好意思,羅旭不覺得自己有著國際時間來浪費。
隻是,汪小雨也不是傻瓜,意識到這裏麵的陰影對抗,可能會造成不利影響後,當即嚐試著將這個對立的小僵局往回兜:“小騾子,你這還是第一次來都城吧?”
羅旭不疑有他,如實回複說:“以前有路過,不過並沒有停留。”
不管怎麼說,就算跟她女兒不對付,這起碼也是一位長輩。而且,還是那種與母親關係極好的老閨蜜,該有的尊重態度,羅旭還是能夠拿出來的。
“那正好,讓小玉帶著你到處走走看看,熟悉一下都城。你們倆也好熟悉熟悉,就不至於這樣針尖對麥芒了。小玉這妮子,就是擔心你母親被騙了,並沒有別的意思,更不會有惡意。要知道,她為了等你出現,到現在二十六七歲了,都還沒有談過一次戀愛。我們倆家當初不是指腹為婚的嗎?小玉很聽他父親的話……”汪小雨就借著這個由頭,開始努力消除羅旭和女兒丁小玉之間的不和諧因素了。
或許這裏頭,有見識到了羅旭功成名就,而樂意見證這段緣分結成連理的原因。但作為一名母親,看到女兒都二十七八歲了,還沒有半點要找男朋友嫁人的意思,又怎麼可能不急呢?
曾經的丁小玉就用‘指腹為婚’這個由頭當借口,現如今,這個借口變成了金玉良緣的機會,汪小雨當然要極力促成啊!至於羅旭言論中那個所謂的女朋友,隻要還沒結婚,汪小雨不覺得自己女兒會輸給任何人。
隻是,羅旭可是一個有極有主見的人,意識到了這位阿姨的用意後,當即點明道:“那個,我已經有女朋友了!”
老實講,這句話,他幾乎會對每一個有可能造成誤會的人都提到過。而且,還是那種一板一眼,拿出來講的提醒。不為別的,就為了表明態度,不讓會惹出麻煩的誤會加深。
可這種表明立場的行為,在長輩們眼裏,就跟小孩子表明不吃什麼菜一樣好笑。乘著警方見事情以了,開始收隊向石從慧告辭的檔口,汪小雨擺了擺手,替女兒做主了:“沒事沒事,咱們倆家的交情,並不需要你們倆個後輩一定怎麼樣才能為序。你這麼多年都不在,我們不也親親睦睦過來了嗎?去吧去吧,就算隻能做世交兄妹,也是需要相互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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