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旭坐在窗台上,拿著一塊絨布擦槍,看到遠處有燈光襲來,知道是秦森回來了,他跳下窗台,把槍別在腰上,悄悄摸到院子裏。待秦森停穩車下來,一個箭步衝上去,槍抵著他腰間。
秦森身子一僵,緩緩舉起雙手,站著沒動。
羅旭頗有些得意,正要說話,突覺足下有風,竟是秦森一腳反向踢來,整個身子瞬間趴伏下去,他忙縱身躍開,秦森卻就地一滾,緊追不放。
羅旭抬槍就要射,地上人影暴喝一聲,一把擰住他的手腕,電光火石間,他的彈匣已經到了秦森手裏。
秦森把彈匣拋給他:“閑不住?”
羅旭卻察覺到幾分不對,向來冷冰冰的秦森,好象心情很不錯,雖然臉色依舊,眉目卻是舒展的,眼底猶有溫度,好反常……
“秦先生身手好快,怪不得馬克說你的身手已經在他之上。”
“他是我的教官。”
“秦先生是青出於藍勝於藍。”羅旭把槍匣上好,趁他心情不錯,提議道:“手癢了,上山打一局?”
秦森仰頭望了一下天,一路回來,他耳朵裏一直回旋著蘇思琪的那句話:因為他從來不會象你這樣,對我有非份之舉。而且你也不會知道,他是怎麼救我的?
他相信蘇思琪不會說假話,前一句很說明問題,是他想錯了,那天晚上大概也是事出有因。但是後一句……很顯然,那是她和林浩楠關係轉好的關鍵。可林浩楠倒底是怎麼救她的呢?讓她可以既往不咎,關係比以前處得更好?
“秦先生?”
“好。”秦森站在院子裏點了根煙,心裏隱隱有點惱火,又有點自責,在他走後,蘇思琪倒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沒有派人暗中保護她,結果讓林浩楠鑽了這麼大一個空子?
夜晚打野戰是羅旭最喜歡的事,穿迷彩服,戴防彈頭盔,腳蹬野戰軍鞋,一把仿真衝鋒槍,沒有什麼即定的規則,因為現實生活中的敵我雙方根本無規則可循,擊中目標才是終極目的。
兩人回屋裏換了衣服,拿了爬山裝備,往山上去。
因為在市郊,這片別墅區其實住的人不多,很多是周末來度度假的,平時空置的時侯多,今天是周末,放眼望去,倒是有一些房子亮著燈,顯得比平時熱鬧。
有人站在院子裏,看到他們穿著迷彩服,不由得好奇,“你們這是去打野戰?”
“是啊!”羅旭笑著回答,“周末了,去放鬆放鬆。”
那人有點雀躍,但到底不好意思,笑了笑:“放鬆一下挺好的。”
一直走得拐了彎,羅旭才說,“還真怕他要一起去,最受不了和菜鳥一起玩。”
秦森沒有說話,銳利的目光直視前方,神情卻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上了山,兩人對了一下時間,分頭隱入濃黑的夜色中。
他們的這套裝備和普通野戰裝備不同,頭盔上有紅外線熱感器,哪怕是夜晚也能捕捉對方的身影。
秦森把麵罩扯下來,蓋在眼睛上,快速轉到灌木叢的後麵,遠處有模糊的影子閃過,他快速繞到樹後,抬槍準備射擊,人影卻突然匍匐倒下,竟是比他快了一拍。秦森麵無表情,悄然無聲在樹叢中穿越,“啪”一顆子彈打在他腳邊,悶悶的一聲響,秦森靈敏的閃開,趴下還擊,那頭趴著的人影卻已經不見。
秦森唇角彎了彎,這小子長進不少。
月光很淡,照得山間一片模糊,黑影綽綽,全是樹木的影子。
秦森抬頭望著天邊一顆閃爍的星子,真象她的眼睛,清澈燦然,照亮他的心。他知道自己錯了,在高空,她神色凜然的說那些話的時侯,他就知道自己錯了。
她怎麼會背叛他?深入骨髓,交融血脈,那是他們的愛,與天地同在,與日月同輝。世上的愛有很多種,但沒有人象他們,愛進彼此的靈魂裏!
思琪,親愛的思琪,無論我在哪裏,無論我變成了誰,請你耐心等待,這一次,我不會再離開,我們再也不分離。
“啪!”一顆子彈打在樹幹上,幾乎擦著他的肩膀,秦森就地一滾,子彈出膛,卻無聲沒入草叢。
羅旭貼緊樹幹,神情卻是詫異,秦森搞什麼鬼?呆在一個地方超過五分鍾,還險些被他擊中!莫非是……他咧開嘴無聲笑,看來今天和蘇小姐的約會很成功!
秦森坐在地上,背靠著大樹,舉著槍四下瞄準,黑暗中沒有看到羅旭的身影,隻有成片的樹林,他又想起分別時突然偷香,還有女人猝不及防的傻呆樣。
大概她已經把他當成了登徒浪子,到了周一,肯定沒什麼好臉色。想到她惱羞成怒的樣子,他又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