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婚,張大誌還順利從派出所離開,我失魂落魄地走回家。
一進屋,我媽捏著我的手問:“你和大誌離婚了嗎?”
我木訥地搖搖頭,轉身走回自己的房間,換了一身短衣短褲。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我忽然笑了。
還好有這幅皮囊,不然還不知道怎麼辦呢?
我媽見我這幅打扮出來,立馬緊張起來:“陳沫,你這又是要去哪兒?”
“去工作。”我對著鏡子描口紅,鮮豔的大紅色,能在眼裏吸引所有人的眼睛。
“啪!”
我媽一巴掌揮過來,沒有打到我的臉,而是將我手中的口紅打掉。口紅擦過我的臉,一道鮮紅的印記留在上麵,像一道猙獰的傷口。
“不準去!”
我媽眼中淚光湧動,吼完這一聲,她渾身都抖了抖。
“媽,不去哪裏,我們怎麼辦?”
我用衛生紙擦掉臉上的痕跡,將地上的口紅撿起來,將沒有完成的部分接著畫完。
我媽被我氣壞了,她當時正在給我爸包韭菜餃子,就用手裏的擀麵杖往我身上打:“我打死你這個不聽話的,上輩子的做了什麼孽,才養了你這個不爭氣的東西。我打死你這個沒有骨氣的賤貨!”
我賤?那張大誌算什麼?
我握住我媽再一次要落到我身上的木棒,對她好言相勸:“媽,你要是把我身上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我真就沒辦法工作了。我爸住院,家裏的開銷都需要錢,還有欠別人的錢,一想到這些我頭都炸了,我不去賺錢,難道天上會掉下來嗎?”
“你這個不要臉的啊,上趕著給別人賣啊?啊?陳沫,那裏都不要你了,你怎麼還要死皮賴臉過去?你說你,你是不是欠的慌?”
我媽指著我罵,我知道她話裏的意思,不就是說我欠男人嗎?
“對啊,我就是欠。”我氣極反笑,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可我就是不讓它掉下來:“媽,嫁給張大誌那種人,守了這麼多年的活寡,換做誰,誰受得了?”
反正我在她心中已經那般不堪,倒不如再難堪一點,讓她好徹底對我失望,放了我。
“你!”
我媽沒想到,一向文靜內斂的我也會說出這種不害臊的話,一時語塞,臉漲得通紅,“你這個賤貨,我從前怎麼沒看出你是這麼一個賤種,早知道我當年就應該掐死你,免得養你到這麼大,讓你氣死我!”
我想除了我,這個世界應該沒有人會被自己媽一口一個“賤人”地罵了吧!
“為了錢,你可以出賣自己的身體,你這個不知羞恥的髒東西,你,你不得好死!”
我媽罵我的話一句比一句恨毒,我默默地聽著,一言不發。
直到她最後說出那句:“反正你已經下賤到自己願意淪為妓女,為什麼不能讓大誌爸爸上了你?你賣給誰不是賣,賣給他還有兩百萬!去那種地方,讓別人玩爛了恐怕也賺不到這麼多吧!”
“你那麼想要那兩百萬,你為什麼不自己去?”
我冷不丁地冒出這麼一句話,把我媽弄傻了,她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話,指著我說:“你有本事再說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