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大功告成(1 / 2)

上午八點五十分,我準時站在了房產交易中心的門口。

太陽已經升了起來,帶著熱乎乎的溫度曬在我身上。無一例外,今天又是個好天氣。

在這燦爛的陽光下,我忍不住眯起眼睛,舒偉這家夥怎麼還不來?

正這樣想著,突然眼前站了一個人,他的身影擋住了半邊陽光。我睜開眼一看,舒偉來了!

我捏緊了手裏的各種證件,口袋裏還有一封起訴書,那關於舒偉罪證的證據被我放在了家裏,我才沒有傻乎乎的帶在身上。

背著光,我也看不清舒偉臉上的表情,隻能看到他頭上的紗布已經換成小塊的樣子,看起來傷勢在恢複中。

我說:“走吧。”

跟上一次來的時候不一樣,那時候我還帶著憤怒和憋屈,有一股一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的氣勢。現在我隻覺得,趕緊拿到房子了事,我還這麼年輕,何必跟舒偉這個人渣糾纏下去?

已經經曆過一次的流程,在現在做起來還是帶著一點陌生。在各個窗口處交換著簽字,拿著各種證件去排隊複印,最後交上去一堆紙,然後再挨個的簽字。

老實說,比起這個程序,結婚要簡單多了。

遭遇了這些挫折之後,我越發深刻的覺得,在結婚的時候真的應該比離婚更多關卡。婚姻本來就不是隻有感情,還有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必須在結婚的時候就讓男女雙方明白,婚姻從來不是戀愛,隻有清楚了婚姻所賦予的含義和框架,還能義無反顧的領證,這才是真正想要在一起的戀人。

如果當初我能聰明一點,現在也不至於把自己逼到這個份上。

在紙上簽下最後一個字後,窗台裏麵的工作人員淡淡的說:“二十天後過來交稅拿證。”

終於,辦完了!

房子是我的了!

這是這一刻我腦子裏唯一的念頭,手裏握著的筆一放,整個人都輕鬆了起來,像是了卻了一直壓在心底的大事,覺得未來都變得一片光明。

我還沒輕鬆夠,旁邊舒偉臉色不好的說:“現在可以給我了吧?”

我有點懵的問:“什麼東西?”

“那個租房合約!”舒偉咬牙切齒的說著,還朝我伸出了掌心。

喲,舒偉到了這一刻還不算太傻,還知道問我要證據。不過,我看起來有那麼單純嗎?

我不慌不忙的說:“那個啊……既然你已經配合我把手續辦好,你放心吧,我不會去告你的。”

姐姐我還沒這麼閑,房子已經拿到手了,我還費那個勁去告你不成?訴訟請律師那也是要花錢的,好不好?

舒偉顯然不相信,他沉下了臉:“給我!”

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心道:白癡,我給你看的是複印版,你怎麼知道我就複印了一張呢?

我點點頭:“行吧,我放在家裏了。這樣好了,你回去和薑虹珊先收拾東西搬出來,我明天會親自過去檢查,順便把東西給你。”

舒偉怒道:“你就這麼不近人情?明天就要我們搬走?”

我覺得好笑,當初舒偉趕我離開的時候可一點情麵都沒講啊,直接把我的東西裝了個包丟出來!現在還跟我講人情?簡直不知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