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林世倩的住處後,門剛打開的,忽的一道黑影就撲了過來,委實嚇了我一跳,直讓我以為有賊進入了她的家中。
但下一瞬,當我感覺到一條粗糙的大舌頭在我手上舔舐時,我就知道我確實有點自己嚇自己了。
“倩倩,這麼想我啊?”
“汪!”
伴隨著一聲狗吠,林世倩也打開了客廳的燈。
然後,我就懵然的看著倩倩,這哪還是條狗,分明就是個小公主啊!
耳朵上打著鑽石耳釘,頭上頂著花褶,身上穿著粉色的小裙子,尤其是它還站起起身兩隻前爪搭在我的身上,這無論怎麼看也不像是一條狗,更像是林世倩在家裏偷偷養了個閨女。
但隨後我就發現,更為過分的是,狗爪子還被塗成了玫紅色。
“林世倩啊林世倩,你這真是把倩倩當成閨女養了啊!”
林世倩當即給我發出了糾正,“錯,我是把它給當成妹妹養的!”
……也沒多大區別。
“你還給它打耳釘,不疼啊?”
我看著都有些心疼,但是當我撫摸後才發現原來是黏貼上的,這倒是誤會了她。
喂倩倩吃了些狗糧後,林世倩就換了身休閑運動裝,然後招呼著我和倩倩下樓遛彎,這讓我感覺到自己瞬間檔次下降了許多。
“大倩倩,你能不能先邀請我,然後再說帶上倩倩去遛彎。”
“當然不能嘍!”
我不和她計較,看在她說完就親了我一口的份上。
吃飽喝足的倩倩顯得特別歡快,一同下樓後,漫步在街頭。
它很聽話,即便沒有繩子牽製著它,它依舊規規矩矩的待在我和林世倩的身旁,所不同的是時而去林世倩那邊溜達會兒,時而在我這邊溜達會兒,總是顯得很興奮。
邊跟林世倩閑聊著,我們邊沿著道路往前方走去。
路上時不時的也會遇到別人遛狗,而那狗也會朝著倩倩走來。但迎接對方的,除了呲牙低吼就是咧嘴咆哮,顯然,它不喜歡別的狗招惹它,想來是以前流浪的時候沒少受欺負,有了一種‘反狗類’的心理。
隻是,就在我們溜達著的時候,突然,遠處隱隱約約的響起了一聲喊叫。
“抓賊,那人搶我的包,抓住他!!!”
極目遠望,然後就看到有個帶著黑帽子的年輕人朝我們所在的方向逃竄而至,看起來他的步伐很矯健,身材也還不錯,一副孔武有力的樣子。
下一瞬,林世倩就躍躍欲試的朝著年輕人逃來的位置挪了幾步。
我直接把她給強行抱到了一旁,徹底將她束縛住,令她兩隻胳膊動也不能用。
“你幹嘛,抓賊啊!!!”
不等我回答林世倩的,逃至我們身前的搶包賊就‘砰’的一聲摔倒在了地上,這一下看起來摔的挺結實,腦門著地,連哼哼都沒哼哼的,就悶倒在那。
我抬起腳輕輕揉弄了下腳後跟,還挺疼,小看了他逃跑的速度和力道。
就在我摸腳的時候,倩倩呲著牙幾衝了上去,眼瞅著就要去咬那個剛剛嚐試著想要爬起來的搶包賊,我連忙一把將它給抄在了懷中。
不得不說,它護主的行為我很感動,但是這一口可千萬不能讓它咬上。動物有有獸性,其實人也有,一旦見了血,那以後就會習慣這種瘋狂的刺激。也正是因為如此,多數咬了人的狗,被警察看到後都會被帶走,然後人道毀滅,以防止它範性再度傷人。
就在這時候,被搶包的女人趕了上來,我看了她一眼,有些愣,我模模糊糊還記得她的名字,陶茹,某檔音樂節目的不算星探的星探。
而在陶茹到來的同時,路旁也有一輛警車戛然而止。
隨即的下一刻,搶包的年輕人就被警察給帶走了,而我和林世倩以及陶茹,也被現場詢問了筆錄,以作將來起訴那名年輕人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