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敏敏起訴孟君陽趁自己生日舞會下藥強間家中女傭和孟天豪起訴孟君陽故意傷害自己,再同意進行受理。
段曦兒、羅誌恒都做為出庭證人出席。
論辯途中,孟君陽律師先問證人段曦兒關於那天晚上自己所看待的一切。
段曦兒如實回答:“我那天看見被告人,強行拉著受害人,往樓梯上走去。”
張律師作出辯解:“請問證人,你是指看的,背影還是看的整個人?”
“背影。”
打官司這種事情,孟君陽也是第一次做,不過她也絲毫不緊張:“哦,那就對了,那天晚上,我發現溫家有一個人和我穿著一模一樣的衣服,所以你看到的那個人不一定是我。”
接著溫敏敏方律師首先拿出孟君陽參加生日舞會的視頻,還有那些照片,以及那個茶杯上的手指印等證據證明。
張律師作出辯解:“視頻隻能證明,我當事人去參加了溫小姐生日舞會,至於照片,那隻拍到背影的那幾張照片,仔細一看,明顯不是我當事人,頭發的顏色還有身高明顯不對。”
溫敏敏律師:“那茶杯上的手印……”
聽到這裏,張律師忍不住笑了笑:“把藥拿到別人家裏去放,這麼愚蠢的事?相信在場每一個人都不會做。”
溫敏敏忍不住發言了:“被告人品行低下,隨身攜帶,這種惡心的藥,看見目標找準時機就會下手。”
話到這裏孟君陽,隻能把手機錄音拿出來了:“感覺頭……因為我在茶裏下了藥。……你這個死基佬,有什麼好的,居然敢和我搶慕大哥……覺得真好玩嗎……”
這個手機錄音一放,眾人唱了就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傳說中的栽贓與陷害。
溫敏敏根本不知道孟君陽會有手機錄音,這樣的錄音當著這麼多人麵放出來。
最讓人感到羞愧難當的肯定是溫敏敏。
她的臉早就伴隨著錄音的播放,變得青一陣白一陣。
在錄音放完的時候,已經麵無血色。
心裏麵就感覺吃了一隻從廁所裏麵爬出來的蒼蠅,那樣的感覺,真的無法用語言形容。
頭重得已經抬不起來,現在她站在那裏,感覺自己好像是做了十分最丟人現眼的事,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不要任何人看見她。
然而還沒完。
現在是孟君陽反客為主的時候了。
張律師看了一眼孟君陽,接著又把目光看向前麵:“現在我方要反告溫敏敏小姐,買通媒體炮轟侮辱我當事人,對我當事人、精神上、工作上還有名譽上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張律師拿出溫敏敏轉賬給各大媒體的轉賬記錄。
看到這些轉賬記錄,溫敏敏一下子蒙掉了。
為什麼他們會弄到這些轉賬記錄?
孟君陽不會告訴她,黑客係統小星星凡是利用網絡電子等一係列操作的東西,它都可以找出來。
溫敏敏和孟君陽這場官司的最終結果是。
根據《A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溫敏敏必須停止繼續侵害孟君陽名譽權,恢複其名譽消除其影響,並給予書麵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