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誌雄的父親有兩兄弟,解放前公公帶著叔叔到馬來西亞,留下林誌雄的父親在老家,說是留條根在家,萬一他們出外闖蕩丟了命,好歹家裏還有一條根,可以生根發芽,林家列祖列宗還有人燒香。公公帶著小叔到了馬來西亞,幾經拚搏,到了小叔管事的時候,成了馬來西亞的錫礦王,錢多的可以用金山銀山來比喻。這事,老家的人知道的很少。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林誌雄偷渡到香港後,給馬來西亞的叔叔打了一個電話,叔叔便立刻坐上飛機趕到香港和侄子會麵。見了麵聽侄子說在製衣廠打工,叔叔覺得侄子一個人獨闖世界怪可憐的,在外麵闖蕩的老一輩人,特重家族感情,血濃於水。於是想方設法,讓他的長兄,也就是林誌雄的父親到香港來。父親又帶上他的愛子小幺老六林誌偉一起去了香港,馬來西亞的叔叔當著他們的麵給了林誌雄五千萬港幣讓他在香港開製衣廠,並說明這製衣廠兄弟姐妹們是有股份的,股份多少,馬來西亞的錫礦王說了,誌雄開廠管理廠辛苦點,在兄弟姐妹平均的份上多拿兩成,這話隻是嘴上說,因此,盡管林誌偉記得很清楚,可是到現在還是沒辦法要求老三每年分紅利。
不過話又說回來,雖然老三每年沒分紅利給兄弟姐妹們,可對兄弟姐妹也是沒少給錢,這是真的。他們共有兄弟姐妹六人,除了老三在香港,其他五人原來都在鄉下,都是耕田的農民。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林誌雄把在香港的廠搬到深圳來,就把在家鄉耕田的兄弟姐妹們全部叫了出來。老大歲數大些,就幹些後勤的雜活;老二是姐姐,在廠裏做了兩年便和丈夫自己開店去了;老四在惠州染整廠,老五原來也和老四在一起管理廠,可是有一年,老五把一百多噸的棉胚布給賣了,錢落進了他的口袋,高鳳姬氣得呱呱叫,說要報警,還是林誌雄阻止她報警,叫老五離開廠算了。這十多年,除了老五,林誌雄每年都有給錢他們,幾年後他們自己都有了產業,這也算是另一種紅利吧。
對於這樣的紅利,隨著時間的推移,林誌偉越來越不滿意。他是大陸集團公司的副總經理,他很清楚公司每年能賺多少錢。按照馬來西亞叔叔說的股份,說什麼他一年也有幾千萬的紅利,可是,他拿不到,他自然心生怨氣,可這怨氣又不能爆發出來撒在老三身上,和老三爭著要錢。父母親已不在人世,誰還能說得動老三,就是父母在,也不一定能讓老三聽話。唯一有希望的是馬來西亞的叔叔,可叔叔年事已高,早就不過問家族中的任何事情了,更別說是香港與他沒關係的事情。大陸注冊公司的法人是老三,全公司的訂單都靠香港那邊,香港一斷訂單,大陸這邊就癱瘓。林誌偉想要和哥哥老三一爭高下,這明擺著是不可能實現的,哪怕是分些油水給他,也是不可能的。林誌偉知道老三隻是利用了自己的兄弟,為他穩固他的江山,老三根本就沒有把兄弟當著兄弟看待,人家的兄弟是同甘共苦,而老三不是,隻是利用自己的兄弟,自己大碗吃酒肉,兄弟們想喝些肉湯都沒門。林誌偉覺得老天爺很不公平,一肚子的苦水,倒不出來,苦水變成了怨恨,積怨已久,就像一顆埋在他心裏的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爆炸。雖然他的名聲好聽,掛著集團副總經理的職位,但卻是一個沒油水的職務。他隻有在公司裏渾水摸摸魚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