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冉離開醫院沒多久,就接到林夏的電話,問她在哪兒,裴冉報了地址,不一會兒,林夏就氣喘籲籲的跑了過來。
“咦,那位司馬先生呢?他沒送你啊?”林夏看了看裴冉的身邊,隻有她一個人,驚訝的問道,語氣中帶了幾分失落。
因為她剛剛取完藥再回去那個地方的時候,發現一個人都沒有了,還以為是司馬燁陪裴冉出來散心了,沒想到隻有裴冉一個人。
裴冉不疑有他,老實的回答:“他和他姐在說話,我就先走了。”
林夏失望的“哦”了一聲,就在這時裴冉突然停下腳步,還好林夏激靈不然就撞到她了。
“裴冉你怎麼不走了?”林夏好奇的看了她一眼,問。
“林夏,我可不可以去跟你住啊?”就在剛剛,裴冉獨自離開醫院的這一路,她想了很多,但是依然沒有想到今後應該去哪兒,但是總又不能天天去住酒店賓館啊?
就算住酒店不被那些記者抓住,但是她的錢也遭不住啊,再說她現在不但是一個媒體關注的焦點,還是一個失業的人!
“啊,好啊!”雖然林夏好奇裴冉為什麼不回家,但是因為畢竟她幫過她,所以她還是爽快的答應了。
“感謝你林夏。”裴冉激動道,終於有人肯收留她了,她終於不用流落在外了。
此刻她的心情就像一隻流浪貓,終於有了主人一樣高興!
如果這個想法被閻卓朗知道,一定會氣死的!他什麼時候說過不要她嗎?都是她自己要逞強,去替他擔那一切本不該她擔的責任!
不過她此刻還不知道閻卓朗因為看到她和司馬燁糾纏的那一幕,此刻正生悶氣發顧子華加班一個月呢!
否則,就不允許顧子華交女朋友和女朋友約會!!!
所以,做閻大總裁的助理容易嘛?連交女朋友,和女朋友約會這種事情,都要被管束,兼職比革命同誌,還要辛苦三倍,不止,是N倍!!!
走著走著,林夏突然想起今天白天看到的新聞和報紙,猶豫了下,還是小心翼翼地問裴冉。
“裴冉,今天報紙和新聞上說的事情是真的嗎?你怎麼會做出那種事情?”想想覺得說辭不對,又忙解釋。“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的意思是,我相信你不是那種人,但是你為什麼要承認那些話?”
裴冉一聽,就連林夏這種夜晚出來工作生活的人,都知道她的事情了,那恐怕這件事情已經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吧?
她本來已經不想在提起關於閻卓朗的事情,但是她林夏又不是外人,是她朋友,告訴她也沒什麼,於是她垂下眼眸,將事情的前因後果都告訴了她。
“我和他……閻總裁,不是像新聞上說的那樣,實際上是他幫了我很多,你也知道我因為替陸澤濤頂罪入獄的事情。出來後,閻總看中我的能力,不計前嫌,收留我繼續在閻氏集團上班,還幫我洗刷了冤屈。而上一次……閻總為了幫我,不被人誤會我是妓.女,才在記者麵前說我是他的未婚妻的,隻是這些事情總有一天我是要自己麵對的,總不能一直依靠他幫我去過日子,所以今天我才在記者麵前那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