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發言人,請問你和施希安是什麼關係?”
“兄妹!”
“你確定能代被告做出任何具有法律效應的代言嗎?”
“確定!”
“你知道你哥哥所做的一切嗎?”
“知道?”
“從始至終都知道?”
“不!從哥哥知道他可能沒辦法繼續照顧後告訴我的,大概半年前。”
“你替你哥哥從事他的工作多長時間了?”
“先前他一直在讓我盡快的熟悉他的工作,所以隻是很短時間的在他身邊或者跟著他身邊的人學習,正式慢慢接手大概也就在兩個月前。”
“你知道你的哥哥確切的病情嗎?”
“不是太清楚,後來知道其中的嚴重性,就勸他去看了醫生進行正確的治療。”
“你知道你哥哥有分裂症的確切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大概,四個月前。”
“那個時候你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哥哥已經不正常了?”
“是!”
“為什麼不采取及時的治療?你知道他如果犯病的情況下會為社會造成什麼狀況嗎?”
“我確定我的哥哥無論分裂出幾種性格他都不會做出任何有害社會有害他人的事。”
“你有什麼證據?”
“我在帶我哥哥看病的診斷是在7年前便已潛在精神分裂,也就是說他和艾玲也就是我現在的嫂子,原告結婚的時候便開始分裂,你可以第一個向原告當事人求證哥哥在和她這段7年的婚姻裏有沒有對她有過人身傷害,你們也可以向艾氏的每一位員工求證,我哥哥有沒有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對他們進行過人身傷害或者譏諷怒罵,更可以讓工商任何律師事務所去調查我哥哥在艾氏所經手的任何項目,他的決定,成績,是不是任何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可以做到的;我在這裏為他證明的不隻是他對一個親生妹妹的‘不會傷害’,更是他在精神壓力分裂下的情況下,依然不會失去自己作為一個社會人的職責的證明。”
一直緊追不迫的原告律師猶豫的看看身邊作為第一原告的艾玲,她似乎比他更慌亂,完全沒有了陣腳的搖頭,給不了他任何有利的證據,於是一時間緊追不放的原告律師頓時無詞以對了。
希寧冷笑,倒是不慌不忙的接著說。
“而且,我在離現在最近的時間明明從專業的心理醫生那裏得到消息,預測表明,我哥哥從兩個月前開始其實已經在慢慢自動恢複了,在被法院的人強行帶走之前明明都進展的很好,在這裏,我到時想問一下,包括在這裏的‘法院人員’,法院有工作我們作為合法公民自然會盡量配合,但是,有什麼足夠的理由將我正在最後關鍵治療的哥哥強行帶走?”
在場的所有人麵麵相視,好像誰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不合理的事一樣,更沒辦法給她一個合理的答案。
“噔噔噔!”
法官敲響了小錘子,反而將她這個話題給截住了。
“被告發言人,這個是我們工作人員的失誤,當時可能確實沒顧忌到病人的情緒,我們在之後會向你和你的哥哥道歉,不過現在我們應該考慮你哥哥在艾氏擔任總經理期間,在外經營私有企業的案件了吧?”
“我不覺得現在就應該考慮這個問題,畢竟對方的律師已經在我哥哥病情這件事上糾纏了太多時間,而事先原告,也就是我嫂子並沒有對我哥哥精神分裂對公司對她個人的任何行為提出公訴,既然糾纏著我問出了我哥哥這麼多的隱私,我當然要為我哥哥的人品及行為進行到最後的證明;而且……”
她的目光轉向法官,鎮定,淡漠,卻讓人遠遠聞之便感到徹骨的冷,已經到了不惑之年的老法官也不禁有些不敢直視。
“法官大人,我並不覺得‘我們工作人員的失誤’可以解釋作為一個成熟法院工作人的理由,這是不是代表著為公民作證,懲惡揚善主持公道的人民法院,承認所任用工作人員的不負責任或者……‘還不成熟’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