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辦公室恢複安靜,沈鶯鶯從抽屜拿出手機。
“你好,我是你的鄰居。”這通簡訊是半小時前發來的。
真沒想到,焦蘭馨居然已經在她這兒絮絮叨叨說了半小時,失笑搖頭,沈鶯鶯斟酌了會兒,低眉敲字。
“謝謝你的花,我非常喜歡。”點擊發送。
不到一分鍾,收到回複:“不客氣,喜歡就好!”
沈鶯鶯笑了笑,這天兒有些聊不下去,她隻好問:“請問您貴姓,我備注一下。”
“鄙姓陸。”
他回得倒是言簡意賅,沈鶯鶯以為他會連名帶字一起告訴她,唔,還挺神秘?
“我姓沈,再次謝謝您的花,有機會我們再見。”沈鶯鶯也沒說真名,然後為這段聊天畫上完美的句號。
“好,有機會見。”
沈鶯鶯再沒回複,埋首重新沉浸工作,直至到點,焦蘭馨催她下班。
大家都是年輕人,遂決定去市中心一家評價不錯的清吧放鬆放鬆。
點了杯調製的雞尾酒,沈鶯鶯抿了小口。
音樂多是藍調,同事拉她跳舞,沈鶯鶯擺手婉拒,她這段日子來回折騰,太累,實在沒有精力。
剩下幾個不想跳舞的,圍著她一起聊天。
湊巧,其中有個實習編輯是她資深粉絲。
從她初嶄露頭角,她便開始瘋狂關注她,說是女神都不為過。
圍繞時尚潮流谘詢聊了會兒,趁氣氛安靜,那個實習編輯宋曉桃,即她粉絲,一臉八卦閃閃的眼神問:“鶯鶯姐,我能問你個私人問題嗎?”
“什麼?”
宋曉桃翻手機,把INS頁麵打開給她看:“鶯鶯姐,原來你認識Elvis呀?你知道嗎,你是我女神,Elvis是我男神,我突然感覺我好幸福呀!”
短短幾天,Elvis這個名字在她耳邊出現的頻率很高,沈鶯鶯就著屏幕掃了眼,確實有個叫Elvis的INS用戶給她留言。
是一句簡簡單單的“wele back”。
是在她抒發感慨的那條狀態下發表的。
沈鶯鶯突然有些窘迫。
那個晚上,她情緒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才發了這段莫名其妙的話。
陸朝應該不逛INS?她沒有別的意思,她就是……
怔怔盯著屏幕,在大家詫異的目光下,沈鶯鶯起身。
借口去衛生間。
站在燈光昏暗的廊道,她從包裏拿出手機,把那段話從INS刪了。
陸朝是她記憶裏的一座小竹屋,那門已經關上,不會再打開!
背靠冰冷牆麵,沈鶯鶯疲憊地闔上雙眼。
睜開的瞬間,從她身前經過的苗條身影忽然遲疑地退了回來。
“鶯鶯?你是鶯鶯吧?”
她的嗓音仿佛曾經聽過,沈鶯鶯迷惑地抬頭,撞上一抹微微含笑的雙眼。
是宣晨曦。
沒想到,這麼多年,她竟還能清楚地記得她名字。
“好久不見。”沈鶯鶯動了動唇。
“好久不見。”宣晨曦依舊美得大方得體。
她一頭長發剪短了,是如今最流行的樣式。看著她,那小竹屋的門突然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撞開,記憶洶湧而出,沈鶯鶯又想起了陸朝,曾經的那個陸朝。
如果您覺得《陸朝沈鶯鶯》還不錯的話,請粘貼以下網址分享給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謝謝支持!
( b/23/23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