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蜜的電話依然打不通。
不是正在通話就是不在服務區,或者已關機。
林芬心裏湧起一絲焦慮。
和張蜜從流鼻涕開始玩耍,至今快三十年了,像親人一樣的感情了,她這麼久也不來找自己,電話也打不通,怎麼能不讓林芬擔心。
想起小時候,曾學電視上歃血為盟,結拜姐妹。那時候她們好像才八九歲的樣子,因為怕疼,居然是等到張蜜家裏殺雞時,接了雞血充人血,最後才急急忙忙地去行禮。
林芬比張蜜大兩個多月,是姐,張蜜起誓說:“今生今世,追隨姐姐,不離不棄。”兩人先後成家,林芬為了讓孩子有更好的前途,說服吳天一塊進城。
進城後,林芬在一家日用百貨店做營業員,吳天在一家飲料廠做業務員,短短半年,就憑自己靈活的頭腦坐上了銷售科科長的位置。
張蜜兩口子見林芬一家這麼快就在城裏站穩了腳跟,也雙雙來了城裏找林芬,說是追隨她來了。
想起那段歃血為盟的往事,林芬竟然淚眼汪汪。她說服吳天,讓他在飲料廠給張蜜老公安排了工作,張蜜在自己就職的百貨店裏工作。
張蜜兩口子進城,沒有找到房子之前,兩個人在林芬家打地鋪,兩家人在四十平米的筒子間裏擠了一個多月。
這麼深厚的革命友誼,林芬怎麼能輕易忘掉?
林芬在百貨店,雖說是營業員,其實就是搬動工兼服務員,百貨店以批發為主,貨多量大,生意很好,她和張蜜每天累得腰酸腿軟,偶爾出了小錯,或者偷了小懶,還要被苦瓜臉似的老板娘狠狠地瞪上幾眼,那眼神就像一把鋒利的刀,一刀下來就是一塊肉,連同自尊一同扔進垃圾桶,與一堆惡臭為伍,被一群蒼蠅圍剿。
張蜜工作不到兩個月,和老板娘大吵一架後揚長離去,在一家酒樓做了半年服務員,不知受了誰的蠱惑去做直銷,賣什麼保健品,把家裏的積蓄全搭上了,買回一大堆營養品保健品,價格昂貴,哪裏是林芬這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消費得起的?
張蜜老公為此與她大吵,她忿然離家,在林芬家與吳藍擠了一個多月,張蜜老公三天兩頭來接她,林芬和吳天也再三勸說,張蜜這才回去了。
“我是做大事的人,我是有理想的人,我不甘於在生活的河底像瀕死的魚一樣掙紮。”這是張蜜對林芬說了無數次的話。
林芬不明白她的理想和抱負,她也不懂她那些理想和抱負從何而來。在她眼裏,兩個人腳踏實地工作,紮紮實實攢錢,共同把孩子培養成才,等有實力了,自己開個小店當老板,如果運氣好,奮鬥個七八年,在城區買所自己的房子,那就算功德圓滿了。
盡管她們對人生的目標取向不同,然而林芬一直尊重並支持張蜜的選擇,很多時候,她甚至十分羨慕張蜜,因為她活得真實灑脫,不像她,顧慮太多,一是吳天,二是吳藍,三是婆家娘家的三親六眷,仿佛每個人都限製了她的思想和自由。
她曾勸張蜜把孩子接到城區來,“孩子跟著父母有誌氣多了,見識見解都不同。”林芬說。
張蜜卻有自己的看法:“農村環境單純,有利於孩子成長,城市太浮躁,孩子容易變壞。”
張蜜頻繁地換工作,總是把自己打扮得光鮮耀眼,生活十分有品味。林芬不知道她哪來這麼多錢。她的小雜貨店,每年四五萬元的盈利,加上吳天一年四萬多的收入,除去房租水電,吳藍學雜費以及其他各項開支,省吃儉用,也隻能落個三兩萬,可是張蜜,工作老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卻總像有花不完的錢。
唉,真是人比人,氣死人。林芬常常看著打扮得跟富婆似的張蜜感慨。
張蜜時不時地給林芬灌輸一些自己的思想,她常常和她大談特談男人。“像你這樣一天三毛兩塊的賺,一天到晚死守在店裏,哪裏也不能去,有個什麼意思?你要充分發揮女人的魅力,去賺男人的錢。”
林芬不知道男人的錢怎麼賺,但是內心,由衷地豔羨張蜜。在張蜜的陪伴下,她關了店門,買了人生中的第一雙高跟鞋,超短裙,護膚品,當然都是廉價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