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心一驚,所有人都跟我一樣想:今天不會槍斃人吧?
鎮定一會後,我們想到了,來喊楊大員的不是槍兵。他沒事,他可能要被喊出去談話。
楊大員走了,我們繼續做著各種快樂事。
過了不一會兒,楊大員回來了,楊大員的手腕沒有了手銬,腳上也沒有了腳鐐,他的手裏拿著一張紙。
看著楊大員,我們知道了,他已經不是死犯子了。我們為他感到高興,楊大員也高興,他高興得沒有一句話說,監號裏隻有我們一聲聲祝賀的話語。
楊大員在監號裏高興地來回走了幾圈,然後坐在他打坐的位置。
我從楊大員手上拿過那張紙,這張是高院下達的裁決書,裁決內容為:中院判決事實不足,發回重審。再仔細看後麵的日子,一個多月前已經簽發了。為什麼要等到大年三十才發給楊大員本人呢,大家一起找了好多原因,唯一可能的理由就是大年三十把改判書給他,是讓他在節日裏有一個大喜。
楊大員歡喜的同時,他沒有忘記感謝我,他能做出的感激就是用他的話語,在公開場合和私下裏,他對我說了無數道感激的話。
說實話,我並不想得到他的感激,我對他本人不感興趣,我感興趣的就是我會不會立功。很顯然,我的立功已滑落到一旁。我對他的重生很淡薄,任何感激話在我麵前份量都很輕,輕得我回應他的話都沒有一句,隻是哼哼的做答。
這天的時間,我和老大談了很多私下的話,老大告訴我,幹部告訴他,楊大員還是沒有多大的生存希望,幹部要他繼續加強對楊大員的盯控。而楊大員切蒙在鼓裏。但是楊大員有一點明白,他所供述的所有案件都是他自己親自參與的,他也隱約有點想到了,後麵對他的重新審判可能不會是很輕鬆的,所以,楊大員雖然高興,有時間也變得很消沉。
過完元宵節後的第二天,我要下監獄了。
臨走的頭開晚上,監號的所有人和我話別,楊大員也和我話別,楊大員在和我話別的時候,他向我追要一件東西,那就前麵他送的那條女人內褲,他很不好意思,
他跟我說:“對不起,我沒想到自己能活過來,這條短褲是我老婆送我的,我要把它留著,一直留到我坐牢後回去。”
楊大員雖然從我這裏要回了褲頭,我也看到了他對愛情情深意長的一麵。即使他不被判死刑,按老大與我平時聊天的說法,坐牢的人沒有女人能等他超過五年。我想,像楊大員這樣的人,刑期那樣長,而且兩性生活很爛,他的老婆能等到他回去嗎?不過,一個人有份希望總是甜蜜的,就讓他把這種希望深存著吧。
當天夜裏,我收拾好了第二天該帶的東西,楊大員把他蓋的那床被子,那被子是才從新犯子手裏強占的,是一床暫新的被子,我把我所收好的東西和這一床被子一起打包,等待第二天下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