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12章(1 / 3)

孤嵐回來後,把消息告訴了葉晴。

葉晴非常高興,雖說是給人當保鏢,但學校裏能有多危險?

又去找葉天和、李亞珍兩老商量。兩老自然是同意的,兒子能去讀書,上輩人當然高興了。

第二天,便有人上門把辦好的入學手續給送來了。看來這李慕言還真是有些能量啊!

本來孤嵐現在也可以去參加軍訓的,但他死活不去。隻把東西搬到分給他的宿舍就回來了。軍訓有什麼好玩的?都是些小孩子的把戲。

過了半月,軍訓總算結束。大一也開始正式的上課了。

葉晴用孤嵐順的錢,在武江市盤了個店麵。專賣女人化妝用品。店雖不大,但養活一家人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孤嵐也在前一天就到了武江市,住在她的店裏。

葉晴要陪他一起去武江大學的,孤嵐原本是不讓的。說什麼自己這麼大人了,上個學還讓人陪著。傳出去多丟人?孤嵐心道:還真當老子是小孩子啊?老子都說不清多少歲了。

但葉晴非要去,最後好說歹說之下,總算讓她在大學門口止步了。

孤嵐上了大學,就要住宿舍,不能經常回來了。葉晴怕這禿子打傘的家夥,又會幹出什麼事來,就又給他定了幾條規矩。

首先,要照顧好自己和她的妹妹葉菲菲。

其次,要保護好目標人物,人家花大力量托付的事,一定要辦到。

最後要做個好人,不能欺負老實人,不能惹事。

得,又多三個條件。

不過,能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果然是姐姐。比神王那老家夥強多了。不過好人的定義真的很寬範。有些人殺了人,但他是好人;有些人沒殺人,但他卻不是好人。有些人偷了人家老婆,他也是好人;有些人隻守著自己老婆,他卻不是好人;

如何才算好人?

孤嵐愁眉苦臉,隻得答應。隻覺得自己遇到的這第一個好人,還真是難侍候。

把孤嵐送到武江大學門口,葉晴就準備回去了。可是她的妹妹葉菲菲卻接替了她工作。

葉晴說道:“你們倆還是第一次見麵吧!以後你們都是兄妹,以後要互相照顧知道嗎?”

雖然電話裏好早聽說過這個救了她大姐的人,也知道大姐認他做了小弟。但見著孤嵐本尊,還是第一次。哎,禍害啊禍害!這下武江大學的花癡們可要瘋狂了。葉菲菲眼裏冒著星星的看見孤嵐想。

她痛快的伸出了手,說道:“小妹葉菲菲,以後就請嵐哥哥多多關照了!”

嵐哥哥?!孤嵐一陣肉麻,不過這小丫頭長得倒不錯,跟葉晴很像,算是葉晴的天真爛漫吧!

孤嵐也爽快的伸出了手:“以後你就是我妹妹,有人欺負你,你隻管告訴你。你如果不想讓他見到太陽,我就讓他隻能見到月亮!”

葉晴嚇了一跳,忙對葉菲菲道:“不是大事千萬別告訴他,這家夥挺暴力的!”

暴力!葉菲菲很難把這麼漂亮的家夥跟暴力聯係在一起。像這種陽光生物,應該隻喜歡在花叢中做光合(脫guang了合體)運動的嗎?

如果孤嵐知道她這麼想,不知道還會不會用天真爛漫來形容她。

孤嵐算是新生,但因為李慕言已經把他入學的事辦妥了。所以隻要去校長那裏報了個到,便由孤嵐所報的係主任領著就去了教室。到此時,孤嵐才知道自己讀的是新聞係。

李慕言安排他來大學當保鏢,但也問了他想學什麼專業。孤嵐哪知道學什麼專業?他原本就是來混日子的,又不是來混博士的。自然一切都由著李慕言安排。

係主任性王,他把孤嵐領到大一新聞講台,對下麵說道:“這位新生因為前些日子生病,所以沒有參加軍訓。現在來上課。希望大家互相幫助,互相扶持。現在讓葉孤嵐同學來自我介紹一下。”

孤嵐一眼看下麵,全是美女。這是新聞係美女係?好在這些美女都穿著衣服,要不然,就這神王改造的身子骨,還不得化身為狼?

其實神王除了強化了孤嵐的身體外,在其他方麵的改動少得可憐。隻是略微的調整了一下他身體對於異性的yu望而已。這個調整相當的微弱,比正常男性都要低很多。隻是孤嵐太過在意神王的改動,反而加大了對異性的關注程度。結果這yu望也就被他自己開發出來了。現在已經基本與普通牲口差不多了。神王也很無辜。

孤嵐卻不知道,下麵的美女們見著他才是化身為狼了,那一雙雙冒著綠色的眼睛,恨不得把孤嵐給吃了。

不過男生的目光就不太友善了,好像看到了一堆光芒萬丈的牛屎掉到了鮮花叢中。而這些鮮花所表現出的對這堆牛屎養份的渴望,讓他們很惱火。他們也是牛屎,為什麼就沒有這樣的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