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被審訊的時候,她總是瘋瘋地再現 當時的情景。
例如,“等老子爽了,就砍掉你們手腳去喂狗……”
從這些言辭之間,可以斷定死者生前確實企圖強暴蘇晴野。
可是之前的每一次審訊,她除了發瘋,就是急著想被判罪,而對當天的細節卻隻字不提。
原來事情竟是這樣!
警察立即通知林梓辰,讓他和律師做好打官司的準備。
律師接到林梓辰的電話之後,匆忙趕到警局,晴野把細節又複述了一遍。
律師欣喜地看著晴野,說到:“蘇小姐,你聽我說!你這就是正當的身體防衛反應,神經的自我保護意識,你能明白了嗎?”
晴野有些疑惑,“但是……”
“因為你是在人販子對你施暴的過程中殺死他的!每個人的神經細胞在受刺激後都會做出條件反射,所以蘇小姐,你這是身體為了自保,做出的條件反射而已,而並非故意殺人,”律師喘了口氣,繼續說:“沒錯沒錯!就是這樣!雖然你確實砍掉了他的手腳,割破了他的喉嚨,以及在他死後不斷折磨他的身體,不過這些最多就判三年刑而已。蘇小姐,你也是受害者,畢竟是人販子先殺害了你的孩子,你作為孩子的媽媽,神經受到巨大衝擊,以至於做出那些殘忍行為,這不是不可理解的,這種情況下不能歸論於你所承認的故意殺人罪,我會盡自己所能去打這場官司,幫助你減輕刑法!蘇小姐,希望你記住,你不是一個人,天天還在醫院……他需要你!”
提到天天,晴野立刻繃緊神經,一個勁地點頭,她不是一個人,她還有天天,她還要去照顧天天!
所以,她會乖乖聽律師的話。
不為自己,就為了能早點回到天天身邊,看看他,陪陪他。
晴野的官司又引起了一波熱潮,一個未坐滿月子的媽媽,在殺死人販子後,殘忍地虐待死者屍身,非但沒有引來網友的謾罵,還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的同情。
甚至,有人自願加入律師團隊,為晴野做無罪辯護。
可是,虐待死者屍身的官司也沒有想象中那麼容易打。
畢竟這是個法製社會,就算正當防衛能被解除刑事責任,但是該承擔的還是要就律而懲。
林家三番四次阻止林梓辰去幫蘇晴野打官司,但是當輿論變了風向,老爺子就馬上和林江海商議將天天帶回林家的事。
外麵的人雖然不了解這些關係,但隻要是對蘇晴野母子倆好的,他們都會讚成。
林梓辰付之一笑,不過為了林家的門楣,他也不能毫無顧忌,隻能裝傻,將一切憋在心裏。
不過,醫院裏關於天天的所有簽字,都要經過林梓辰親自過目,而他絕對不會讓林家其他人來接近天天。
美國一出名外科醫生終於到達天天所在醫院,孩子真的很幸運,除了脾髒損傷,其他部位並無大礙。
在無菌環境下,手術刀再次剖開孩子的身子,為他手術。
雖說有希望,但隻有百分之三十的成功率。
網友不斷獻出自己的力量,捐款到電視台的官方微博,希望這個可伶的孩子能快點好起來。
但是林梓辰還是錄了一段視頻,通過電視台傳發到各個網站上,他說:“非常感謝社會上的好心人士,但是,天天還有我這個父親護著,大家不需要為我們捐款,電視台會根據你們的信息原路退回,再次表示對各位的感謝,謝謝!”
後來他在林氏官博上發出告知,如果人們堅決拒收退款,那他一定會將這些錢再次捐給失蹤兒童基金會,或者自己成立一個基金網站,讓捐款人能通過這個網站進行捐贈,頁麵會隨時顯示捐款人的相關信息,實施滾動賬麵結存,保證這些資金能真正用到需要的人身上。
林氏企業是富室大家,如果他願意用自己的資源幫助社會上更多的受難兒童,自然會得到大眾的支持。
可是此刻,林梓辰卻期望自己的社會影響力能更廣泛一些,這樣就可以邀請到更多的能人異士,為天天做治療。
他已經不敢再踏進醫院,一看到那麼小的嬰兒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送上手術台,他的心就痛的受不了。
為什麼?活下去的幾率隻有百分之三十!
每次想起這個數字,想到晴野殺人進監獄的場景,他就恨不得把自己碎屍萬段!
要是當初他能接受孩子,就不會發生後麵的這些事了,如果時間可以倒流,他一定會選擇好好對待孩子,可是世間最不值錢的,就是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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