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有在喜歡你。”
我好像遇到了大人說的,那個像彩虹般絢爛的人。
——
節選自《西米日記》
“我的禮物呢?”
“你找找。”
......
“開心嗎?”
“你知道那種感覺嗎?像是無數顆小星星在心裏不停的蹦蹦跳跳,永遠甜甜。”
我知道啊。
因為,我也是。
*
剛吃完飯,米粟就迫不及待的從食堂往教室跑,任程確怎麼喊都沒用,“我先回教室找驚喜,晚上再來找你呀!”
急衝衝的跑到座位上,大冬天的也硬生生憋出了一身汗,溫初見她著急忙慌的樣子,問道,“急什麼呢,不知道穩重兩個字怎麼寫嗎?”
米粟激動的擺擺手,“今天程確有來我們班嗎?”
“不知道啊,他來我們班幹什麼,這大學霸來了,還不得引起一陣轟動啊。”溫初喝了兩口唐森給她買的熱牛奶,舒服的哈了一口氣。
米粟起身,叉腰在自己的課桌上巡視了一番,感覺沒有多出什麼東西啊,程確到底塞在哪兒了。
拽出書包從裏到外搜索了一遍,還是沒有傳說中禮物的蹤影,奇了怪了,怎麼藏的這麼嚴實。
溫初看她把桌子翻的亂七八糟,“你到底在找什麼啊?”
“嘻嘻,程確說給我送了禮物,但是我還沒找到。”米粟又開始翻起了課桌,桌子上除了堆積成山的課本,已無他物。
難不成,在書裏?從壘的最高的那本書開始翻找,又分了半摞書給溫初,“初初,你快幫我一起找。”
於是,兩個小姑娘認真的坐在座位上,一本一本翻看了起來。
“咦,西米,是不是這個呀?”溫初拿起了從書裏掉落的信,“哇,這信封還是粉紅色的,看不出啊,你們家程確還喜歡騷粉色呢。”
米粟的視線落在了那封淡粉色的信件上,信封上寫著:To小鹿,後頭還跟了一隻手繪的小麋鹿,和米粟畫的相差甚遠,原來學霸也有缺點,畫功不太好。接過了溫初手裏的信,除了筆墨的味道還帶了一種清新淡雅的花香,一下子就沁入了米粟的心田。
小心翼翼拆開了信件,是程確寫的滿滿兩大張信紙。米粟拿著信,找了一個靠牆得角落,偷偷蹲下,想要一個人獨自欣賞。
帶著滿心的期待,展開了信紙,是程確清爽的字跡:
西米,
展信安好。
和你認識一年多了,應該有許多話要說,但是你知道的,我是一個不善言辭的人,思來想去,還是寫信最為靠譜。這也是我第一次給女孩子寫信,沒有參照,不知道寫的是否夠好,你也就姑且先看著吧。
你給我寫過三十三封情書,如今我隻給你回一封是不是略顯小氣了呢,那剩下的三十二封,就是我欠你的,以後慢慢還。
可能你不知道吧,第一次遇見你是高一開學,我站在樓梯口,有個蹦蹦跳跳的小矮子就這樣進入了我的視線。沒有想過就多看了一眼,然後便再也沒有放下。那天下了大雨,我看見了你熟悉的身影,沒有過多思考,就跟著走了上去。如果我不告訴你,你大概一輩子也不知道吧,那個水坑,是我故意踩上去的,和我想的一樣,那個活潑可愛的小姑娘,主動把傘借給了我。
運動會上,我聽見你偷偷寫稿子給我加油,還冒充我們班的同學,你說,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會有這麼可愛的女孩子。你開始不經意的出現在我的生活裏,我答應給你補課,是為了和你多待一會兒。我甚至時常有一種錯覺,這個小姑娘是不是我有那麼一點點的喜歡我。但是那次生日會,那個真心話大冒險的遊戲,讓我沮喪,原來,真的是我自作多情了。你說你有喜歡的男孩子了,我想趁自己還沒有陷的太深的時候,先行退出,所以我開始躲你,但是我沒有想到,心動這個東西,和喜歡一樣,沒有辦法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