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律師到了葛言家,正準備用鑰匙開門,就發現圍牆處的鐵門沒關死,一推就開了。
我的心裏咯噔了一下。
我明明記得我出門時有鎖門,可門怎麼開了?是遭罪了還是有其他情況?
我把旭旭放在院子裏,讓他和徐律師在院子裏等我,通往客廳的小徑並不長,我在加速度跑進去的時候卻流了汗,可能是緊張,也可能是害怕。
玄關處的大門是半敞著的,我從玄關的鞋架上拿起雞毛撣子抱著走了進去。客廳沙發、各種擺件被翻得一團亂,臥室更是,衣服、杯子甚至床墊都被人翻得底朝天。
這時身後傳來了腳步聲,我回頭看到是保安後,心才落下來。徐律師牽著旭旭站在門口,朝我頷首示意,告知我是他叫的保安。
“你們家應該是被賊闖入了,先報警吧,做個報警記錄,查查丟失的東西,之後在和物業部商量賠償事宜。”
我報了警,在等警察來的時候我和徐律師開始查看花瓶,後來我在靠窗的栽種君子蘭的花盆下找到了用碎料帶封得密密實實的u盤。
我和徐律師都猜這些人是衝著u盤來的,現在找到了,我把它裝進貼身口袋裏,心總算落了大截。
後來警察來了,詢問我有沒有丟失東西。我雖住在這裏有段時間,除了我的生活用品外,確實不知道這個房子裏有些什麼,而葛言又在裏麵出不來,我隻好回答這裏是朋友的家,我也不清楚。
警察說他們會追查小偷的,若發現有丟失的東西,可以去局裏備案。
送走警察和保安後,我把書房的筆記本拿出來,想和徐律師一起看下裏麵的內容。可電腦卻黑屏了,徐律師說電腦是被人蓄意破壞,說不定電腦的資料都被拷貝後刪除,這裏也不太安全,讓我還是搬走的好。
我覺著徐律師說得有理,便鎖好門和他去了公司,用他的電腦打開u盤,除了我之前看過的東西外,還多了洪世倉的私人賬戶往醫生賬戶彙了巨款、每月往廣西那戶叫廖廣田的賬戶上打錢的信息,以及他每月飛往廣西的機票記錄,或是出入高速路口的照片,除此之外,還有一張他和一個小嬰兒拍的照片。
我幾乎一眼就認定洪世倉抱著的嬰兒就是洪秧。
他有著和洪秧一樣的眉眼,有一樣堅、挺的鼻子,小而翹的嘴唇,就連耳朵的輪廓都極為相似,就像常人說的是一個模子刻畫出來的一樣。
如果洪秧的父母看到照片,肯定也會這樣認為的。
徐律師看過後說這案子可能真有冤情,他可以接,但他得先了解下當年的案子,整理下大致的辯護方向,再去見幾個人,爭取把葛言保釋出來。
徐律師能接,說明這案子至少有一半的勝算,這也算好的開端。
我不敢耽誤徐律師工作,便離開了事務所。已是中午飯點,我帶旭旭去附近的餐廳,炒了兩個小菜給他吃。
菜上齊了,可旭旭卻不動筷,我讓他趕緊吃,他搖頭:“我要和你一起吃。”
“可媽媽不餓呀,你快吃吧。”我夾了他喜歡的清炒豆腐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