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善事的定義 下(2 / 3)

“這年份!好人好事的定義都成了這了!買!為什麼不買,一會兒就去!”羅淩心道:“我是光棍我怕誰!”

羅淩是典型的一夜暴富,以前窮時不覺得,有錢了,突然發現,他需要的東西實在太多,算算經濟帳,不但空缺大,現在手裏的錢也是一筆比著一筆花。

從洗浴出來,宋一舟帶著羅淩直奔奴隸市場。

奴隸市場在羅淩的感覺裏,更象是埃塞俄比亞的難民營,甚至比那還糟糕,因為埃塞俄比亞難民最起碼不缺地方,而奴隸市場的這些奴隸,那真的已經到了上無片瓦遮身、下無立錐之地的地步了。

安順街基地的前身是人防家具城,本來容量是4000人,現在超過12000,就算一擴再擴,安全區域也十分有限,況且還要分配一大片出來,作為地下工業、農業用地,所以這些奴隸連睡覺的小帳篷和帳篷所占的那塊地,都不是自己的,話有說回來了,連自己都賣了,還有什麼是屬於他們自己的?

奴隸市場是屬於奴隸商人向基地方租的,奴隸們吃喝拉撒都在這裏,買賣也在這裏。經過宋一舟的介紹,羅淩才知道,這裏的奴隸商人也並不都是多麼缺德的人,有些有點良心的,吃的也是風險飯,掙的也是辛苦錢。

比如說,一個人活不下去了,找到奴隸商人,要把自己買了,經過協商公證,這人,賣500鈀金,結果第二天就賣了,那麼奴隸商人除了賺取提成並扣除養活這個奴隸的費用外,剩下的錢都是這個奴隸私有的。這樣的情況,一般奴隸能拿到賣身錢的7成左右,奴隸商提兩成,剩下的是各種費用,包括向當局交的稅。

反過來,如果這個奴隸一直賣不出去,奴隸商人就得一直養著,隻不過時間越長,奴隸最後所得的錢就越少,到最後,也可能砸在自己手裏,那奴隸商就虧了。當局有明文規定,奴隸是有生存權的,除非犯了罪當處死的案,否則不允許殺害。一旦情況變成這樣,奴隸商人要麼繼續死等買主,賠錢賣,要麼繼續投資,使這名奴隸具備為他賺錢的能力。反正這奴隸已經是他自己的了,而之前的,隻能算是寄賣,如果奴隸能交上費用,也可以替自己贖身。隻這一點,就遠不像舊時的奴隸,那是幹脆的貨物,根本不會有一毛錢落在奴隸手裏。

“大爺,買我吧!我吃的少,什麼活都能幹,價格還便宜……”

“買我吧!爺,我很會伺候人,一定可以讓您滿意……”

奴隸們的自賣自誇很老套,沒什麼新意,卻足以讓羅淩體會出套的說辭後那深深的無奈和悲哀。要知道,就在二十幾個月前,他們還是跟大多數人一樣,是國家的公民,是有人權的、是和其他人平等的、受相同教育長大的,現在,卻要這樣吆喝著賣自己,可想而知,其內心經曆的掙紮,是多麼的痛苦和劇烈!

羅淩最後在一處低矮的帳篷前停了下來。帳篷前賣身的是一對雙胞胎姐妹,枯黃的頭發、深陷的眼窩,骨瘦如柴,穿著一身不合身的破布,根本談不上身材,更別說什麼美貌,惟一能讓人入眼的,就是輪廓依稀不錯,養一養,到也是對妙人。靚女身後的破帳篷裏,似乎還有一大一小兩個人。

不同於其他奴隸,這對姐妹沉默的跪在那裏,不聲不響,表情都有些木然。

“也許,她們連叫賣的力氣都沒有了吧!”羅淩心想。

有些謝頂的奴隸商人適時走了過來,點頭哈腰的道:“老板,好眼光,這對姐妹雖然現在不入眼,但好吃好喝兩三月過來,那就大不一樣了,身子也幹淨,讓這樣的姐妹花伺候著,那一定是賽神仙的享受……”

“好了,好了,我看下交易單!”宋一舟打斷了奴隸商人話,吹個天花亂墜的可沒什麼用,關鍵還要看貨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