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樣一句話:朋友就是用來出賣,誓言就是用來違背。誓言的誕生從某種角度講本就代表著一種乏力。
有無數人研究過,這世間最具束縛力的誓言是什麼,人們首先想到的是三大誓言,真名、法則、冥河。
真名不必過多解釋,人說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真名所指,其實就是這個人的信譽。信譽臭了,總是利大於弊的。畢竟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冥河,很多人都不知道它是個什麼東東,為什麼這條暗酒色的、惡臭的、泛著泡沫的、河水喝上一口就算不變成白癡也會忘記一天內所有記憶的河有那麼大的束縛力,以其立誓,神祗都不敢違背?
傳說冥河之誓約是一項可以追溯的凡物出現之前存在的傳統,沒人知道他是由哪位神祗提出,哪位神祗使之成真,並且冥河是以何種方式執行它的。
對於冥河,羅淩的理解也相當有限,隻知道混沌時它不存在,主物質界誕生它開始形成,隨著位麵體係的完善而從涓涓細流變成奔騰的大河。而當它與冥河主幹接連,才能真正稱之為‘冥河’,且具有莫可匹敵的龐然偉力。在這之前,它稱之為‘冥溪’似乎更合適一些。
冥河(冥溪),羅淩將之理解為構成位麵的一種要素,一種象征,如果說大地是陰、是濁的沉澱,冥河就是陰的沉澱,沉澱中的沉澱,它是位麵自循環‘死’的極點體現,它是孟婆湯,它是一切生著徹底消亡的最終地。它就是‘塵歸塵、土歸土’這個概念的最有力的執行者。奈何橋未必有,但進入冥河卻能讓生命連魂渣都剩不下。
羅淩懷疑,當這個世界沒有神祗時,冥河就是將魂魄還原消融的唯一途徑。
冥河之誓約在沒有凡物之前出現,意味著它本就不是凡物所創,且不是針對凡物而存在的。確實,冥河誓約發誓的條件就是,神格1的神祗。意思說,得是名副其實的神,要麼就是羅淩這樣的原始神,要麼就是能建立神國的信仰神。
三大誓言,以冥河誓言最重,直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聽說哪個神違背了能夠不受懲罰。然而,真正具實際意義的卻不是冥河誓約,而是法則誓約。
冥河誓約的強悍,是在於它的代表性,它是神中的至尊創造的,代表這位至尊的偉力,代表著一種全晶壁係都要遵守的規則。理論上,它是可以超越的,當你達到製定者的高度,當你可以任意脫離這晶壁係,也就是說當你從一枚棋子變成脫離棋盤的存在,這棋盤上行駛的規則,又算的了什麼呢?
法則誓約卻是不同。法則是什麼?不是這個位麵運行的法則,也不是構成這個位麵的基本法則,甚至不是構成這個晶壁係的法則,而是‘道’。神可以舍棄一切,但不可以舍棄他的道,背叛他的道,否則就是否定自己,哪怕他是神上之神,諸晶壁係的統治者,當他否定自己,連‘道’都不能貫徹,那他必將隕落。
既然法則如此厲害,為什麼它不是至高重要的法則呢?
因為‘道’由心生,而心就是指思想。思想是最最神奇的產物,是奇跡中的奇跡,是惟一誕生於晶壁係內,卻有可能超脫晶壁係的存在,沒有思想,就算有一指捅破晶壁係的力量又如何?根本沒有意義。
思想是如此的奇妙,以至於它的改變有時候可以打破任何束縛。比如這‘道’,它其實就是可以改變的,就像那些自己成功將自己欺騙,以至於以世俗嚴重的邪惡之身承襲了聖光力量的人物。我無罪、我無錯、我就是正……殺人盈野卻正氣凜然,以悲天憫人、以救助世人洗脫原罪、脫離苦海為借口。這樣的人的確存在過,尤以那些宗教狂人為典範。
當然,‘道’越純化、越深入,就越難自我食言違背,但他畢竟是具備可變性的,尤其是在未成神祗之前,變幻的可能極大,或許一件激烈的事件刺激,就能徹底更改一個人對事物的看法,‘道’也因此為之改變。
如此一來,最強悍的誓言,就是三大誓言一塊發。
首先,真名,以自己的信譽立誓。一旦違背,失信、失助、失正,淪為蠅營狗苟之輩,卑劣自慚形穢者終難成事。
其次,法則,以‘道’立誓。一旦違背,失道也就失去了自我,就算能繼續活著,甚至變強,也漸漸喪失了自我,成為苟延殘喘之輩,或傀儡。
最終,冥河,這是個‘未來誓’它雖然眼下不能生效,但可以跟真名、法則捆綁,而且發誓時也會言明,一旦擁有資格,誓言即刻生效。就好比一個人有誌於加入少林寺,他在還位列門牆時就以少林寺為誓,如果我做不到,就讓少林寺將我趕出寺門,用不錄用。少林寺最高的掌管者是方丈主持,他就像是立冥河誓約體係的神上神,這人進入少林,未遵誓約,為了少林清譽,請其滾蛋。
實際上,誓約的束縛力,無外乎兩者,外力,本心。真名之誓是最有外力本心混合體特質的。外力體現在失信而遭他人鄙夷不屑,內力體現在自己的自慚形穢,如果是能真正自欺欺人,這內在約束便算不得什麼,如果又能自力更生,這外力有沒有也扯淡,誓約也就失去了效力。像欺詐之神,謊言、欺騙、不守信就是他的神職,我就欺騙了,不講信譽了,怎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