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要去臨江(1 / 2)

臨江府,去還是不去,秦玉沒有半分的猶豫,幾乎是龔永健的邀請才一出口就在心裏答應了,不過他也不想讓對方知道自己有多急迫。

讓所有人都跌破眼鏡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臨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鳳,而是兩位從鄉下來的老人,在興隆街賣針頭線腦的老漢孫秉禹,還有李春妮的父親,賣高粱燒的李有財。

靠著賣針頭線腦,家裏拉下的看似幾輩子也還不完的饑荒終於還得差不多了,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時候孫秉禹就可以徹底無債一身輕了,家裏依舊那麼清貧,能夠重新成為體麵的城裏人似乎也還是遙不可及的夢想,然而心中的一塊大石現在也算落了地。現在每月有一筆可觀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覺還沒有那麼明顯,可等到把債還完,小日子也算不錯了,當然,跟從前那種有錢人家的少爺生活還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現在,又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李有財是個幹瘦老頭,禿頂,手指如幾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樣子多少有些古怪。

很多年前,那會兒大齊和大楚也在打仗,還是少年的他和幾個同鄉一起,去搶了大楚人的軍用倉庫,說是去搶,大楚人也根本不會攔著,剛剛戰敗,逃命都還來不及呢,大楚王的停戰詔書才剛一下,從前那些趾高氣揚的大楚軍人一下子由人見人怕的殺人魔王變成喪家犬,殺人的家什扔的到處都是,也沒人管。從已經空蕩蕩的倉庫裏,李有財搬走了一整箱的軍用皮靴,回來的路上還撿了一把軍官用的戰刀和一件軍大衣,也不知是哪個軍官跑得如此顧頭不顧腚。秦玉都想象的出來:一個衣衫襤褸農民打扮的大齊少年,披著還插了羽箭的大楚軍大衣,光著腳丫子,挎著軍刀,抱著裝滿皮靴的箱子,在鄉間的土路上狂奔,後麵追趕的官兵一麵高聲嗬斥,一麵放著箭,隻是準頭可能差點兒……然而李有財的得意並沒有維持太長時間,那些已成驚弓之鳥的大楚人也不隻是忙中出錯,還是有意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腳,一隻左腳的也沒有,也許再去一趟,李有財能搶回一箱左腳的來,隻是已經占領了倉庫的大齊官軍已經加強了戒備,他也不願再去冒險,於是在此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一家人都隻能穿著一順腳的鞋走路,也難怪他走路的樣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約就是那時留下的後遺症。

那把軍刀也一直留著,那是一把據說鋼刃很好,鋒利無比的刀,後來被一個親戚家孩子的同學借去,參加了鄉間為爭搶水源的戰鬥,那孩子據說表現的非常英勇,可能還用它殺過人,可對方的大刀長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沒能回來,再之後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

李有財釀酒技術很好,但用不能入庫的高粱顯然是釀不出什麼好酒來的,不過自從搭上秦玉後他的酒好賣了許多,對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沒讀過什麼書,隻能將希望寄托在兒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兒子也是個不愛讀書的,倒是女兒不隻人長得漂亮,讀書也好,朝廷裏的女官很少,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這麼個希望總比沒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錢了,一輩子克勤克儉是改不了的,在給女兒買書方麵倒是很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