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高考結束後的第五天。
秦良夜終於忍受不了每天隻能聽到她的聲音而看不到她的人的現狀,決定不管如何都要見她一麵。
他是真的想她了。
當時恰好有一部口碑不錯的新電影上映,於是他發揮他的優勢死纏爛打用盡各種方式手段磨著她一定要見麵。
俗話說,烈女怕纏郎。
明月無奈答應他,不然按著他那不要臉的性子,恐怕真的會直接上門來找她。
明月再三保證一定會好好照顧自己不會讓自己受傷,就差指天立誓了,才終於取得雍媽的點頭同意,放她出門。
其實明月總想著能拖一天是一天,最好能夠撐到大學開學。可畢竟再怎麼躲著,懸而未決的的事還是要解決。
自從住院那天晚上後,她就明白她和秦良夜之間的問題亟待解決,無可避免。
明月對當天的記憶尤其深刻。
她三點鍾到達約定的地點,距離電影開場還有整整一個小時,她也不明白為何提早過來,大概是最後一次約會所以不想遲到。
男孩比她先到,這是少有的現象。
兩人約會他向來喜歡踩著點跑過來,然後把下巴擱在她的肩窩,氣息不暢地跟她撒嬌,討她心疼:“寶寶,我沒遲到吧。剛剛我已經很努力跑過來了……路上真的好堵……”
其實她知道,他大概又是玩遊戲過了頭,忘記了時間。
男孩有個壞習慣,從兩人剛開始在一起她就知道他喜歡打遊戲,所以後來即便他們真的因為他沉迷遊戲而有過不少不開心,她也沒辦法真的責怪他,因為她知道他一開始就是這樣,沒變過。
男孩也有一個好習慣,他有一副好皮囊,在學校吸引了一大批迷妹。但他素來在男女關係上立場明確堅定,從不玩曖昧。每每收到女生的表白,他都會毫不掩飾告訴她們:我有女朋友了,206班的雍明月。
然而此時他竟站在廣場上的帝王商場正門口,側對著她,手裏拿著兩張電影票,靠著粗大的石柱安安靜靜地等著她。
明月看著耐心乖巧等著自己的男孩,揚著嘴角笑了笑,自從住院事件後,他的耐心體貼與日俱增。
她知道他在心慌。
明月默然,仿佛時光流轉了好幾輪,她才收回目光,朝他走了過去。
男孩似是有所感應一般,轉過身來就看到明月站在他麵前三步遠的地方。
他驚喜地走過去,牽住她的手,熨貼問道:“寶寶累不累?”
他還是喜歡稱她寶寶。
明月搖頭,反牽住他的手,兩條相同的紅色手鏈靠在一起,編得粗粗圓圓的紅繩上,穿著三顆淡青色的圓滾滾的翡翠,每兩顆翡翠之間鑲嵌著一個小小的金圈,簡單又大方。
兩人的情侶手鏈。
前幾個月明月十八歲的生日,男孩去首飾品店向店員請教後親手編的。
她低頭看著緊握的雙手,“走吧。”
一個半小時的時長,電影結束。
宜市是南方城市,夏天的氣溫通常是三十七八度,有時候甚至達到四十度。
天氣炎熱,身體也還沒完全康複,加上心裏藏著事,明月實在沒胃口,就讓男孩牽著她繞著商場一層一層的逛著。
這個商場兩人逛了不下十次,明明已經很熟悉了,明月就是想讓男孩陪她仔仔細細再逛一遍。
從商場出來,夜幕已經降臨,在這片幕色下,有滋養著生存的生機和豐富著生活的寫意。
宜市的夜市開始了,廣場上人聲鼎沸,很是熱鬧。老人們在隨著音樂翩翩起舞,攤販老板們此起彼伏地吆喝著,客人在各個攤位間逡巡挑選著最優惠的商品。
男孩女孩十指緊扣,閑庭信步,好似周圍的熱鬧都與他們沒關係。
女孩止住腳步,對著轉過身來的男孩說:“阿夜,我要回去了。”
“好,”男孩溫柔答應,“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就送到這,以後也不用送了。”女孩拒絕。她伸手把手腕上的手鏈扯開,退下,放在男孩手心,望著男孩淺笑著:
“阿夜,我們分手。”
不是“我們分手吧”,而是“我們分手”。
不是商量,而是告知。
告知他她的決定,告知他不必挽留。
男孩的眼睛,肉眼可見的一寸一寸、暗淡灰敗。他心底破碎不堪,一片一片,再無法粘合。
他用力握住手裏的手鏈,白皙的手背上,指骨高高突著,青色的經絡暴起。
他滿目哀傷,卻還在固執地牽起嘴角,輕輕牽過她的手,不敢用力,低聲哀求著:“寶寶,我真的知道錯了。”
明月一言不發,隻是繼續笑著,卻堅定搖頭:
“阿夜,我走了。”
她朝他揮揮手,“再見。”
看著女孩毫不留戀地轉身離開,一步一步越來越遠,他知道他沒有挽留的資格,自那天晚上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