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珊果然來了, 穿著睡衣,睡眼惺忪的倚在食堂門口,一副隨時可能倒地補一覺的憔悴模樣。?
座位都是固定的, 林珊揉了揉眼睛, 坐到了屬於她的位子上。
林珊旁邊的位置是沈俊,寧錦悅端著餐盤, 走到沈俊旁邊, 小聲對他說:“我們換一下位置吧。”
沈俊沒搭理林珊, 自顧自的與盤子裏的胡蘿卜作鬥爭。
孤兒院有規定, 不可以挑食, 不可以剩飯,否則會受到懲罰。
沈俊就是一奸商,寧錦悅知道,她要是不出點血,沈俊絕對不會和她換位置。
寧錦悅咬了一下牙,問沈俊,“說吧,你想要什麼?”
沈俊陰謀得逞, 露出小虎牙, 對寧錦悅說:“我還沒想好, 等我想好了再告訴你。”
這可不能由著他想, 越想價越高,越想越貪心。
“行,你想吧。”寧錦悅給沈俊設了條件, “50塊錢以內,要是高於50塊錢,這個座我不換了。”
沈俊利落的端起餐盤,跑到旁邊的桌子,坐在了小語對麵。
寧錦悅如願以償的坐到了林珊旁邊。
林珊也在和盤子的胡蘿卜作鬥爭,她雖然不挑食,但是相較於紅燒排骨,胡蘿卜多少讓人沒有食欲。
孤兒院規定不可以挑食剩飯,所以林珊打算先解決了胡蘿卜,再去享受香噴噴的紅燒排骨。
林珊吃得專注,根本沒意識到旁邊換了人。
當然,以她日漸嚴重的臉盲症,哪怕有人主動告訴她旁邊換了人,她也看不出來。
寧錦悅沒心情吃飯,腦袋裏一直在琢磨沈俊的話……“偷偷做點事情,讓她難過啊,還是大人呢,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不懂,真丟人。”
此刻,唯一能讓林珊難過的,隻有擺在她麵前的那一碗紅燒排骨。
寧錦悅考慮了一下,覺得自己應該腹黑一點,要不然以林珊的性格,估計再過八百年也不會喜歡上她。
那碗排骨放在林珊左手邊稍遠的位置,而林珊的注意力,一直在右手邊那一小碟胡蘿卜上。
寧錦悅趁林珊不注意,把那碗排骨挪到了離林珊左手稍近,並且靠近桌沿的地方。
這樣,林珊的左手稍微一動,就會把那碗排骨碰落到地上。
一切準備就緒以後,寧錦悅拿起筷子,慢悠悠的開始吃飯,並不時用右眼,觀察林珊那邊的狀況。
林珊終於吃光了碟子裏的胡蘿卜,她心滿意足的笑了一下,然後轉頭,準備享受那碗香噴噴的排骨。
轉頭的過程中,林珊感覺自己的左手好像碰到了什麼東西,她下意識的去看,發現那碗香噴噴的排骨,正在往地上掉。
下一秒,“啪嚓”一聲,被摔碎的,不止白色的瓷碗,還有林珊的滿心歡喜,“啪嘰”一聲,散落在地上的,不止紅燒排骨,還有林珊一路狂奔向食堂時,眼睛裏閃爍的期待。
山崩地裂也不過如此。
林珊忍不住眼圈泛紅,並在心裏發誓,以後她再也不把排骨留在最後吃了。
把美味的東西放在最後享受,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錯誤的想法。
正當林珊傷心時,一隻白嫩溫暖的手,搭上了她的胳膊。
林珊抬眼,看向那個人。
那個人柔聲對她說:“林珊,你別傷心,我的排骨給你吃。”
林珊看著那個人麵前的紅燒排骨,不爭氣的咽了一下口水。
可是她不能吃,每個人就一碗,她要是吃了,那個人就吃不到了。
林珊搖搖頭,對那個人說:“沒事,你吃吧,我吃胡蘿卜已經吃飽了。”
騙人。
林珊的飯量,寧錦悅最了解了,剛才那點胡蘿卜,還不夠林珊塞牙縫的呢。
寧錦悅把自己的那碗排骨推到了林珊麵前,“你吃吧,我早上的時候吃多了,現在肚子還撐著,你要是不吃,我拿過去給笨笨吃了。”
說著,寧錦悅抬手,作勢要把那碗排骨拿回來。
林珊急忙把那碗排骨端到了離寧錦悅較遠的地方,“笨笨太小,吃不了排骨,扔了怪可惜的,我還是勉為其難的替你解決掉吧。”
沒辦法,就是這麼嘴硬,就是這麼傲嬌。
寧錦悅笑了一下,對林珊說:“那謝謝你啦。”
林珊就算臉再大,也不敢接受這份謝意,她羞愧的對寧錦悅說:“應該是我謝謝你,這樣吧,等我下晚班回來以後,給你和小語帶跳跳糖吃,你告訴小語一聲,讓她不要太早睡覺。”
寧錦悅皺了一下眉頭,隱約覺得事情有些不對,聽林珊的口氣,仿佛把她當成了另外一個人。
寧錦悅問林珊,“你知道我是誰嗎?”
林珊點頭,“知道啊,你是沈俊。”
座位向來固定,這兩年以來,一直是沈俊坐在她旁邊,所以林珊連辨認都沒辨認,直接把旁邊的人當成了沈俊。
聽寧錦悅這麼問,林珊立馬反應了過來,尷尬的問她,“你不是沈俊?”
寧錦悅一頭霧水,“我是寧錦悅,昨天我們在公交車站見過。”
林珊這是沒睡醒嗎?怎麼會把她認成沈俊?
不過幸好她觀察力好,看出林珊是認錯人了,要不然她剛才的一番努力,完全是在給沈俊那個臭小子做嫁衣裳。
林珊邊啃排骨,邊跟寧錦悅解釋,“不好意思,我有很嚴重的臉盲症,而且這段日子,似乎更加嚴重了。”
寧錦悅往林珊麵前湊了湊,指著自己的臉,問她,“你是看不清我,還是認不出我?”
林珊吐出一塊骨頭,對寧錦悅說:“能看清,但是認不出,你和沈俊身上,一點標誌性的東西都沒有,所以我認錯了。”
寧錦悅繼續問:“不能通過身材、聲音,或者發型分辨嗎?”
林珊搖了搖頭,有點難過,“不能,不過你要是把頭發染成特殊點的顏色,我就能分清了。”
寧錦悅活了這麼大歲數,第一次聽說這種病,不過按科學點的說法,林珊應該是認知係統出了問題。
不過寧錦悅不是醫生,治不了林珊的病,她隻能想辦法,在身上弄點標誌性的東西,讓林珊能記住她。
吃完飯以後,要自己刷碗。
林珊吃光了寧錦悅的排骨,為了表達感謝,她主動提出幫寧錦悅刷碗。
寧錦悅沒有拒絕林珊,她想和林珊待在一起,哪怕是洗碗這短短幾分鍾的時間,她也不想浪費。
林珊洗碗的時候,寧錦悅一直站在旁邊,怕林珊認不出她來,她每隔一分鍾就自報一次家門。
林珊洗完碗,笑著對寧錦悅說:“你真是一個好人。”
對於林珊頒給她的好人卡,寧錦悅並不在意,相較於好人,她更喜歡聽林珊說,她是一個值得托付終生的人。
洗完碗,林珊要去臥室裏換衣服,她下午四點上班,超市離得遠,她必須在兩點半之前坐上公交車。
寧錦悅死乞白賴的跟去了林珊的寢室。
林珊的寢室不大,十多平米的樣子,擺了一張大床和兩張小床。
林珊說:“孩子多,寢室不夠住,有兩個小朋友晚上跟我一起睡。”
有個小床旁邊,放著奶瓶和罐裝奶粉,看樣子,和林珊住在一起的小朋友,應該還沒有斷奶。
寧錦悅問林珊,“有那兩個小朋友在,你晚上會睡不好吧?”
“是睡不好。”林珊無所謂的笑了一下,“不過沒關係,我小時候也經常吵吵鬧鬧,當時劉院長也是這麼照顧我的,現在我長大了,終於可以為劉院長,為孤兒院做點事情了。”
寧錦悅有些心疼。
心疼林珊的童年生活,也心疼林珊長大後的懂事和付出。
換衣服的時候,林珊特意躲到床上,並拉起了簾子。
簾子是臨時借用的窗簾,這說明林珊以前換衣服的時候,從不拉簾子,而林珊特意拉起簾子,明顯是為了防備寧錦悅。
寧錦悅笑了一下,對林珊說:“都是女人,你有什麼可害怕的。”
林珊沉默了一會兒,才小聲說:“不知道,我就是感覺,在你麵前換衣服,挺不好的。”
寧錦悅沒在意,看到林珊的床頭放著幾根畫筆,她拿起一根黑色的,然後抬起手腕,琢磨著應該在手腕上畫個什麼圖案,林珊才能第一眼就認出她來。
動物吧。
寧錦悅問林珊,“你喜歡什麼動物?”
林珊隔著簾子回答寧錦悅,“可以吃肉的,豬牛羊,雞鴨魚,兔子老虎丹頂鶴,熊貓鱷魚大猩猩,隻要是身上帶肉的動物,我都喜歡。”
還真是不挑食啊。
寧錦悅提醒林珊,“吃珍稀保護動物的肉,是會坐牢的,你記住,以後千萬不可以吃奇奇怪怪的東西,別人求你吃,你也不能吃。”
林珊問寧錦悅,“坐牢很不好嗎?”
寧錦悅知道,單純的不好兩個字,是阻止不了林珊的吃貨之魂的,她思考了一下,換了一種方式,警告林珊,“牢飯很難吃,而且量少。”
“這麼慘。”林珊當即表示,“你放心,我以後絕對不吃珍稀動物,隻吃不被珍惜的動物。”
珍愛動物,遠離牢飯。
林珊換好衣服從簾子後邊出來時,看到寧錦悅一直拿筆在手腕上比劃,便問她,“你在做什麼?”
寧錦悅說:“我想在手腕上畫一個標誌性的圖案,這樣下次見麵,你很快就能認出我來。”
林珊驚喜的看著寧錦悅,她真沒想到,寧錦悅這麼在乎她。
林珊問寧錦悅,“可以讓我來畫嗎?”
寧錦悅點頭,“當然可以。”
林珊對自己畫下的圖案,肯定印象特別深刻,反正能讓林珊印象深刻就好,圖案畫成什麼樣倒無所謂。
林珊拿過筆,低下頭,認認真真的在寧錦悅手腕上畫畫。
畫完之後,林珊把筆放到一邊,期待的問寧錦悅,“怎麼樣?好看嗎?”
寧錦悅低頭,在自己的手腕上,看到了一個還在冒著熱氣的火鍋圖案。
林珊為了教孤兒院的小孩子們畫畫,特意去美院學過一年美術,這個火鍋圖案,可謂是栩栩如生了。
雖然這個圖案有點怪異,不過寧錦悅還是點了點頭,笑著說:“不錯,我很喜歡。”
林珊開心的說:“你喜歡就好,火鍋是我的最愛,以後隻要看到這個圖案,我肯定第一時間就能認出你來。”
說完,林珊抬起寧錦悅的手腕,在那個火鍋圖案上用力親了一口。
被林珊吻過的皮膚,酥麻異常。
寧錦悅深吸一口氣,再看向手腕上的火鍋圖案時,也不感覺怪異了,隻覺得滿滿的都是甜蜜。
完了。
寧錦悅突然發現,本來是她計劃著要撩林珊的,沒想到最後,竟然是林珊把她給撩了。
防不勝防啊。
*
寧錦悅打算請假送林珊去上班,與林珊培養感情的同時,也能更加了解林珊在現實生活中的狀態。
劉院長很痛快的給寧錦悅放了一下午的假,“你是來申請當義工的,本來也沒預料到會成為保安,今天直接上全天的班,確實有些太倉促了,這樣,我先給你發一半的工資,你回去準備一下,明天搬來孤兒院吧。”
搬去孤兒院?
寧錦悅疑惑的問劉院長,“我不是八小時上班製嗎?”
劉院長眼神有些閃爍,“上一任保安,是二十四小時上班製。”
嗬嗬。
上一任保安是條狗,完全可以二十四小時待在孤兒院,關鍵是她不是狗啊。
寧錦悅抿抿嘴,決定把抗議延後,等她把林珊追到手了,再把二十四小時上班製改成八小時上班製。
離開孤兒院之前,寧錦悅去了一趟保安室,把笨笨放到了保安專用的座椅上,“笨笨,姐姐有事情出去一下,晚上再回來,你要乖乖待在這裏,替姐姐看著大門,不許壞人進來呦。”
笨笨病怏怏的,眨著小眼睛,懵懂的看著寧錦悅。
安排妥當之後,寧錦悅剛想離開保安室,卻又感覺有些不妥。
要是劉院長一走一過,看到笨笨坐在保安室裏代替她,說不定心裏一高興,直接把她辭退了,讓笨笨上任當新保安。
畢竟一條不用發工資的小狗,用起來,可比寧錦悅這個大活人合算多了。
為了不失業,寧錦悅離開孤兒院的時候,把笨笨也抱了出去。
林珊問寧錦悅,“你抱著笨笨出來幹什麼?”
寧錦悅微笑,“遛狗,讓笨笨也看看外邊的花花世界。”
等公交的時候,寧錦悅拿出包裏的巧克力棒,遞到林珊的手上,“來,吃巧克力棒,特意給你買的。”
林珊接過巧克力棒,眼睛亮亮的問寧錦悅,“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巧克力?”
額……
貌似這個世界上,沒有林珊不喜歡吃的東西吧。
寧錦悅頓了一下,回答林珊,“一般善良開朗,長相漂亮的人,都喜歡吃巧克力,我想你也不例外。”
這個理由是寧錦悅胡謅的,她完美的照搬了林珊當初追她時,那無與倫比的順杆爬技巧。
不管最開始的話題是什麼,等結束的時候,話題一定能轉到你的善良聰慧溫柔大方美麗賢惠傾國傾城,以及你是我的女神上。
林珊撕開包裝袋,咬了一口巧克力棒。
真的好好吃,她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有人給她買零食吃。
雖然林珊認不清寧錦悅的臉,不過她就是感覺,吃完寧錦悅的巧克力棒以後,她看寧錦悅更加順眼了。
本來就順眼,更加順眼的後果,就是寧錦悅在她眼裏變可愛了,可愛到爆。
寧錦悅見林珊吃得開心,微笑著對她說:“你要是喜歡吃,我明天再給你買。”
林珊叼著巧克力棒,認真的看了一眼寧錦悅,“你對我這麼好,我感覺自己馬上就要喜歡上你了。”
林珊這是要說彎就彎的節奏嗎?
寧錦悅愣了一下,問林珊,“你不是說,你不喜歡女人嗎?”
林珊點頭,“對啊。”
那是怎麼回事?
思考過後,寧錦悅問林珊,“那你喜歡男人嗎?”
林珊搖頭,“也不喜歡,事業完成之前,我是不會考終身大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