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央和顧瀾之兩人之間肯定發生過什麼事,但譚央之前說不過是小事,我就不好太過深問,再說我對此也不應該感到好奇。
特別是在顧瀾之這裏。
我收起心底的好奇心,聽見顧瀾之無奈的聲線道:“你還小,很多事不知輕重,你或許覺得這是一件小事,但於我而言……”
我不清楚顧瀾之接下來會說什麼,但我心底感覺應該是什麼秘密,不過譚央漠然的打斷了他接下來的話不客氣道:“大叔,你究竟要這麼樣?我都說了無數次是小事你幹嘛一直糾纏不清啊!”
顧瀾之那邊突然默住,估計在他三十一年的生命中沒有人與他這般說過話,還冷冷的聲音喊著他大叔。
譚央叫大叔確實有些過了,畢竟顧瀾之還是未曾婚配的男人,年齡也不過剛三十出頭,但按照譚央的年齡來講叫一聲叔也挑不出什麼毛病。
似乎明白這一點,顧瀾之沒有糾正她的稱呼,隻是淡淡的說了一句,“譚央,我前幾日給你說的事你可以好好考慮。”
譚央甜甜的笑道:“再見不送。”
說完譚央就果斷的掛斷了電話,她窩在副駕駛座裏滿臉愁容的歎息說道:“本就是一件很小的事,顧瀾之一直抓住不放,你說這男人怎麼那麼囉嗦喋喋不休啊,白瞎我之前還誇他長得帥呢。”
我笑了笑,隨意問道:“什麼小事讓他一直抓著你不放?”
譚央攤開手,不在意道:“不足掛齒。”
譚央不願意說,我便不再追問,隻是感歎的說著,“我認識顧瀾之多年,雖然我們之間相處的時間不怎麼多,但我認識的他一向薄涼寡淡,倘若他真的上心了,說明那件事對他一定很重要。”
譚央淡淡的回我,“不明白你們這些大人怎麼想的。”
我笑了笑,發車導航去梧城。
譚央貌似很疲憊,一直在車上睡覺,剛進梧城她便醒了,迷迷糊糊的揉了一下眼睛問我,“時笙,我們還有多久才到啊?”
“剛進城,我正要去時家別墅。”我說。
她好奇問:“你以前住的地方嗎?”
“嗯,我自小長大的地方。”
譚央偏頭看向窗外陰沉沉的天說:“那你待會找個地將我放下,我在梧城有朋友的,我跟他們玩一會兒晚上再去找你。”
我答應她,叮囑道:“那你自個小心點。”
譚央點點頭,我進市區後就將她放下了。
待她的身影消失在人群裏我才開車離開,回到時家別墅後我餓了在網上點了一份外賣,吃完飯想著去樓下花園裏逛一逛。
我記得,我和小五小時候經常在後花園裏玩樂。
但具體是什麼,我是記不大清了。
不過陪我長大的是她,還有那個一向不服時家的時騁。
人的年齡越大越對小時候發生的事淡化,我腦海裏很難再想起我和小五曾經的那些悠閑時光,能記著的就是她做的那些錯事。
我這輩子都無法再原諒她,心裏再也不會對她有絲毫憐憫。
不過我心裏仍存困惑,既然小五隻有一顆腎,我們時家也不是奔著她那顆腎去的,為何當年我爸媽還從孤兒院領養她?!
而且領養後還寄養在老管家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