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仲立夏還真的就留在家裏做了一次全職太太,天天忙的顧不上家,王媽也不在,還有個到處搗亂的皮皮,家裏亂的也是夠可以。
收拾整個上午的時間,下午去超市購物,回來又做晚餐,一天都沒閑著,仔細想想卻又覺得沒做多少事情。
快開飯的時候,明澤楷很準時的回來,並且還帶著那麼一份小驚喜,一個大男人,就那樣手捧著紅色玫瑰,難道不覺得別扭嗎?
仲立夏很無語的看著捧著大束紅色玫瑰的明澤楷,真的很無語哎,送花就送花唄,送一朵意思一下不就行了嗎?或者送個小束的九朵粉色玫瑰,他幹嘛像個暴發戶似的,來這麼多紅玫瑰啊。
“送你的。”明澤楷誠懇的對她說,一雙深眸深情的凝望著她。
她當然知道是送她的啊,也沒去接,還嫌棄他的亂花錢,“你買這麼多做什麼,很浪費的好不好,這些花沒幾天就枯萎了,下不為例。”
明澤楷抿嘴微笑,還真是個持家賢惠的好媳婦。
“還笑,哪裏買的?可以退貨嗎?”仲立夏很沒情調的嘰咕著。
其實那個女人不喜歡花啊,再多都不嫌多的,隻是每個女人天生都喜歡心口不一。
明澤楷一直抿嘴微笑著,嗓音渾厚磁啞,“不退,不換,一生一世,天長地久。”
噗嗤……
果真是暴發戶,說的台詞都如此的有久遠的年代味。
仲立夏繃著一張臉,指了指客廳那邊,“放那邊吧,謝了。”說完,就轉身去了廚房,繼續昨晚,隻有她自己知道,她心裏那點兒醉醉的小感覺。
好開心,竟然還是第一次收到他送的花,算他有良心,沒讓她遺憾到孤獨終老。
晚飯的時候,喬玲一心照顧皮皮,仲立夏說,不用喂,讓他自己吃就行,可做奶奶的永遠都比做親媽的親,怎麼舍得寶貝孫子自己動手吃飯,全程扶著喂飯,皮皮想吃什麼就指一下就行。
有的時候,過於寵愛是驕縱,過於溺愛是毒藥啊。
明澤楷還在一邊添油加醋的說著,“你小時候,我也天天這麼喂你的,你都不知道,你有多挑事,多讓人不省心,為了讓你吃飽飯,有的時候我能拿著碗追你三裏地。”
仲立夏覺得這人說話太誇張,的確在她的記憶裏,也有她不愛吃飯,隻比她大一歲的他,就天天像個小大人似的追著她喂,但三裏地,那就誇張了吧。
“難怪我胃現在都不好,那三裏地,碗裏的飯早就涼透了吧,你天天給我吃冷飯,你還炫耀。”
瞅瞅,瞅瞅,都來瞅瞅,這個白眼狼說的這些話,硬生生的往他的心口上紮刀子啊,他明澤楷對天發誓,給她吃的每口飯都是熱乎乎。
至於後來飯涼了,他是怎麼給變得熱乎乎的,他是絕對不會告訴任何人,他是把飯放到嘴裏含熱乎了又喂她的。
回憶過去,喬玲不禁感歎,“那個時候啊,你們倆就是歡喜冤家,見麵都吵啊,打啊,幾分鍾見不到對方,又想的不得了,還記得立夏在五六歲的時候,那段時間最任性,天天必須要楷陪著,晚上睡覺也非得賴著楷摟著睡。”
仲立夏覺得今晚的飯吃的有些噎人,她想知道,小時候她怎麼那麼不懂得矜持呢?
喬玲看看現在都長這麼大,都有孩子的他們還是像小時候一樣見麵就吵,不見就想,明明誰都離不開誰,可就是還沒學會珍惜。
“我們大人天天就告訴楷,如果立夏不好好吃飯,就長不大,那樣你長大了該娶媳婦的時候,立夏還是小孩子,你就不能娶她了,這傻小子就真信了,還天天負責給不愛吃飯的立夏喂飯。”
“媽,咱吃飯時間,就翻舊賬了,說了大半天,不是就為了證明,我那個時候傻,被你們大人給騙了唄。”
喬玲意見不同,“少來,你明明是急著娶立夏。”
呃……
仲立夏一頓飯都是笑而不語,其實到了後來,他們都長大了,在一所學校讀書,大學之前,他都比她高一級,就算吃飯不是同一個時間點,他也都永遠的坐在她的對麵。
她喜歡吃的肉,他從來都是一口不吃,全都夾到她的餐盤裏,她不喜歡吃的菜,永遠都是他的最愛。
他每餐都逼著她喝湯,她再不情願,在他的逼迫下也得喝小半碗,而碗裏剩下的湯,他總是那麼順其自然的接著喝光光。
大學後,他們同級了,還同居了,早餐都是他來做,有的時候她貪睡,怎麼都叫不起來,他就一邊給她喂飯,一邊還忙著給她穿衣服,他時常抱怨,但他從來都不煩,第二天還是會繼續幫她做好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