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一文不值(1 / 2)

第二天他同黃思瑤和黃思雅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共進午餐。

“目前這情形真是醜陋,太可惜了。”黃思雅說。

“我能從中得到不少樂趣呢。”李光輔說。

“我覺得在你們都能結婚之前應該避免有孩子。”

“可老天爺卻讓我們過早地有了。”他說。

“我認為這跟老天爺沒關係。當然了,黃思瑤有足夠的錢養活你們兩個,可這情形讓人受不了。”

“可您用不著受什麼吧?”他問。

“如果你經濟條件好一些……”

“或者我幹脆是在動物園的籠子裏……”

大家都不說話了。

“我認為,”黃思雅說,“她最好讓另一個不相幹的男人當共同被告,而你則完全脫離幹係。”

“可我覺得我要敢作敢為……”

“我指的是離婚訴訟過程。”

他不解地盯著她。

黃思瑤還沒敢對他提讓杜萬成介入的事。

“我聽不大懂。”他說。

“我們有個朋友,他很可能同意當共同被告,這樣你的名字就不必出現了。”黃思雅說。

“你說的是個男人嗎?”

“那當然了!”

“可她沒跟其他男人……?”說著他不解地看著黃思瑤。

“不,不!”她趕緊說,“隻是一個老朋友,很簡單的關係,沒有愛情。”

“既然如此,那家夥為什麼還要承擔罪名?他沒從你這裏得到什麼好處?”

“有些男人是有騎士精神的,他們並不隻想從女人那裏得到什麼。”黃思雅說。

“我倒要見識見識,那人是誰?”

“是一位知名的導演。”

“杜萬成!”他脫口而出,因為黃思瑤對他說起過杜萬成,“可你們怎麼把禍嫁給他呢?”

“他們可以一同住在某個旅館裏,或者黃思瑤甚至可以住在他的公寓裏。”

“可我覺得這是小題大做,還得不償失。”他說。

“你有什麼別的辦法嗎?”黃思雅說,“如果你的名字被提及,你跟你妻子就離不成婚了,那個人看上去就很難對付。”

“沒轍!”他陰鬱地說。

大家好久都說不出話來。

然後他說:“我們可以一走了之。”

“可黃思瑤走不成,”黃思雅說,“張海飛名氣太大了。”

這話讓大家都泄了氣。

“這世界就這樣。你們如果想一起生活但不遭到迫害,就得結婚。要結婚,你們兩個人就都得先離婚才行。你們倆打算怎麼辦呢?”

他沉默了很久才問:“你能幫我們什麼?”

“我們得看杜萬成同不同意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出現,然後我們必須要讓張海飛與黃思瑤離婚。你必須著手你離婚的事,而且你們倆得分開,直到都自由了再見麵。”

“聽上去像個瘋人院。”

“也許是吧!還有,世界上的人會把你們當瘋子,或許比那還壞。”

“還能壞成什麼樣?”

“把你們當成罪人,我想。”

“真恨不得給這世界幾刀子。”他咬牙道,然後開始一個人生起悶氣。

“行!”他終於說,“我全同意。這世界是個胡言亂語的傻子,誰也無法殺了它,不過我還是要盡我最大的努力。你們說得對,咱們是得盡量保全自己。”

他看著黃思瑤,眼神裏透著羞愧、憤懣、疲憊和痛苦。

他說:“我的小囡囡!這世界要往你傷口上撒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