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信楨始終低著頭,幾乎低到塵埃裏去,“叔叔”每一下撫摸仿佛是將她拍進更黑暗的深淵裏,黑暗陰冷透不進一絲光線,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樣的沈信楨,從未想到過自己有一天會遇見秦高朗。
隔壁小區的秦高朗,是這一帶出名的陽光少年,沈信楨和他見過幾次,但她總是低著頭,完全無視他走過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誒,你就是沈信楨吧?”
少年的聲音清亮,透著沈信楨從沒感受到的蓬勃朝氣。
她緩慢回頭,見到站在她身後的少年,整個人濕漉漉的,不知是汗還是水,頭發還往下滴著水珠,藍色球衣前襟濕了大半,貼在胸膛上隨著呼吸起伏,麥色皮膚的臉上有著運動後的紅暈,單手挎著籃球,站在烈日陽光下衝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後,沈信楨依舊能清晰回憶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滿朝氣的樣子。
他身上蒸騰著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緊低著的臉,和她對上視線時微微一愣,臉變的更紅了,嘟囔一句:“什麼一中校花,哪有那麼好看……”說著,就跑了。
從那天起,孤獨自卑的沈信楨身邊有了第一個朋友——秦高朗。
陽光開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楨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讓她窺見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讓沈信楨在這黑暗生活中依舊渴望著向上。
她默默守候著他,就連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點,看著他不斷更換的女友,微笑著送上真誠祝福。
沈信楨的快樂是秦高朗給的,所以,她隻要秦高朗快樂就夠了。
隻要秦高朗快樂,那麼,沈信楨也會快樂。
於是,沈信楨追隨著秦高朗考上了當地一流名校,在那裏,她遇到了像太陽一樣耀眼的溫則。
她永遠都會記得在那炎熱夏季的開學典禮上,溫則低垂眉眼安靜彈鋼琴的模樣。
那是一張清俊中帶著冷豔的臉,在高清鏡頭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膚,高挺的鼻梁還有紅潤的薄唇,仿佛天生帶妝般在燈光下美到了極致,但深刻的麵部輪廓和濃黑的眉毛不顯絲毫女氣,更添幾分成熟英俊。
他穿著一身寶藍色西裝,袖扣反射光線像是一個光點,隨著他彈琴的手移動。
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儀態,儀態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級美感。
燈光將溫則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換到他的臉,就連他垂眸的神態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驚歎聲也沒能停歇。
台下女生一陣陣叫他的名字,沈信楨默默地把這個名字藏在心底——
溫則。
溫暖的溫,法則的則。
她以為這會是一個新的開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發展著。
但,顛覆坎坷沒有終止之時,討債的人再次追上門,因為惱怒於她們的逃跑,不顧及對方是柔弱女性,拳腳相向。
一個喪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親,一個剛上大學的女孩兒,如何還?
沈信楨每日三份兼職,沒日沒夜賺錢還債也不夠每月利息。
沈母開始輾轉在各個男人之間,因為貧窮和操勞,日漸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楨阻撓而失去依傍,被討債人毆打之後便不受控製發泄在沈信楨身上,她打罵沈信楨,說後悔說遺憾跪求蒼天給她重來一次的機會,沈信楨看她癡癲發瘋,隻會愈加沉默的跑出去。
她站在空無一人的小巷,蒼白燈光投在她臉上,眼淚盈眶完全不能自抑,隻能仰頭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劇烈,終於哭出聲來。
赤貧,墮落,壓力,困境……這長久以來的生存拉鋸戰,讓人一點點消磨希望,心灰意冷如同行屍走肉。
誰來救救她吧。
誰也好。
請救救我吧。
——“信楨?”
當溫則的聲音傳來時,沈信楨第一次感受到人生中真正的倉惶恐懼。
她臉上還留著紅腫的掌印,衣衫淩亂狼狽,嘴角破裂開,滲著未幹涸的血絲。
一顆心高高懸起,腳落不到實處,周身充斥著虛無的恐懼,如履薄冰,如蹈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