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清對上沈安歌通透的眼,心裏疼的不行。
“安歌,我們盡可能的活下去,好嗎?”
這兩個月,除了睡覺時間,沈安歌有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在和各種儀器打交道。
她體內的毒素本來就已經很難控製,加上毒癮的頻繁發作,不斷的血液治療,讓她的身體脆弱的不像話,就好像一碰,就會碎了。
“我想回國。”
楚清剛要反駁,沈安歌平靜道:“我時日無多,想去看看爺爺,也想把爺爺的遺囑做了公證,在死之前,我不想沈家落在沈蔓歌手裏。”
這是沈安歌自那天離開後,第一次提到沈蔓歌。
楚清不免想到了那天的驚險,沈安歌失控的舉起剪刀,想要殺了沈蔓歌。
那一刻,楚清也希望沈蔓歌死,但絕對不能染髒沈安歌的手。
楚清幾乎是拖著沈安歌離開的。
那天,沈安歌一雙發紅的眼死死盯著沈蔓歌,仿佛要將她千刀萬剮。
那樣的沈安歌,讓他每每想起,心都是揪起的。
“我陪你一起回去。”
“學長,你為我做的夠多了。”沈安歌有些哽咽,“你這樣,我無以為報。”
楚清揉揉她的頭,溫聲笑笑:“以前承蒙你關照才有現在的我,所以不要有心理負擔。行了,你安心治療。我下去安排,我們盡可能快些結束國內的事,好嗎?”
曾經的楚清在大學時期,遇見一件幾乎壓垮他的事。
唯一的父親喝酒肇事逃逸,後因為賭博欠債被人砍死,這一切的債務和賠償落在了他的身上。
麵對數百萬的高額債務和賠償,楚清差一點就崩潰了。
如果不是沈安歌拜托她爺爺幫助自己,他甚至不清楚,自己是成為一名救死扶傷的天使,還是一個泯滅人性隻為錢的惡魔。
那個時候,為了錢,他差點就走了彎路。
沈安歌恐怕不會知道,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就像是一盞明燈,亮了他的世界。
而他也希望在她人生無光時,能回以光亮,照亮她的世界。
楚清很快就安排好了一切,晚上時,他們坐上了回國的飛機。
這段時間,京市的雨很多,常常說下就下,一下就是一整天。
東郊別墅,霍啟年一瓶又一瓶的灌著酒。
空氣中,除了酒香,就是那若隱若現讓人迷醉的薔薇香。
地上,混亂的酒瓶中,破碎的薔薇花枝葉淩亂。
再放遠,整個別墅到處都是薔薇,幹的、敗的,正盛開的,零零散散,妖妖冶冶。
醉醺醺的霍啟年從地上捏起一片花,指尖微微發顫。
曾經的他,毀了沈安歌最喜歡的花,布了滿屋子沈蔓歌最愛的香水百合。
可如今,他發了瘋著了魔一樣,看到薔薇就買回來。
可買回來又能怎樣!
沈安歌她逃了,又逃了!
桌上手機一響,霍啟年慌忙接起來:“找到沈安歌了?”
沈蔓歌臉一變。
這段時間,霍啟年把自己關在別墅,不允許她進去,更不見她,甚至連電話都出給她,現在整個京市的人都笑話她,馬上又要被拋棄。
她勉強壓下情緒,溫聲喊:“啟年哥,是我。”
“安歌?沈安歌……你回來了嗎?你回來好不好?我……我需要你。”
沈安歌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在模仿沈蔓歌,霍啟年分不清真真假假,隻是那麼渴望著她。
沈蔓歌的臉一點點的龜裂,握著手機的手,骨節泛白,繃出了青筋。
“啟年哥,你怎麼了,我是歌兒。”
“歌兒?歌兒是誰?”霍啟年徹底醉了,“我不要歌兒,我要沈安歌!我隻要沈安歌,把沈安歌還給我……”
聽著霍啟年不斷呢喃著沈安歌的名字,沈蔓歌渾身顫栗。
霍啟年,愛上了沈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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