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那個時刻,唐逸榮和傅黎光已經是“生死之交”,傅黎光父母選擇的時機已經錯過了最佳時段,效果當然大打折扣。再加上唐逸榮能言善道,傅黎光父母隻能節節敗退,做出最壞的打算——如果唐逸榮堅持要跟傅黎光在一起,那就必須在他們手裏走一遭,脫一層皮。
之後那次正式見麵簽的合約裏有許多內容,都是這一次見麵的時候提出來的,唯有關於孩子的這一項,唐逸榮希望不要加進協議裏以文字形式呈現。
傅黎光的父母要求唐逸榮和傅黎光在一起的前五年裏不許要孩子,如果一定要要孩子,代孕親生的,要用傅黎光的,撫養權當然也要歸傅黎光,如果是領養來的,撫養權則歸於唐逸榮。
他們這樣做,是想在一個可衡量的時間段內,讓感情這件事變得可控。五年的時間不長不短,五年內,唐逸榮如果變心了,隻要他赤條條來去,傅黎光就還能愈合傷口,繼續向前看,不至於留下孩子成為牽絆。五年後如果唐逸榮變心了,那有親生的、和唐逸榮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孩子,對傅黎光是一種安慰與寄托,領養的孩子歸唐逸榮帶走,傅黎光還可以開始自己的生活,也不會幹擾傅黎光生活的方向。
唐逸榮不覺得傅黎光的父母有多麼苛刻,他隻覺得可憐天下父母心。人人都知道感情是無法控製的,傅黎光的父母也知道,否則也不會眼睜睜看著傅黎光以九頭牛都拉不回的氣勢再一次栽進他這個坑裏。可傅黎光的父母還是要用一種可量化的條款,來盡可能保障傅黎光的安穩。
他們希望他不要受傷,不要再度被唐逸榮欺騙,如果說傅黎光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那傅黎光的父母則是這樣一種姿態——就算知道世上有數不盡的毒蛇吐出蛇信,是永遠不可能清掃幹淨的,可他的父母還是願意為他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掃清障礙。
唐逸榮想告訴他們,自己對傅黎光的確是真心的,但想想過去的事,他好像也並沒有什麼立場能說出這話,哪怕他說了,恐怕也沒有人會相信。
都說時間才是證明一切的最佳手段,唐逸榮想讓時間來證明自己的心意,但傅黎光的父母也怕夜長夢多,時間越久,傅黎光受的傷越深。算不上博弈,唐逸榮束手就擒。如果這樣能夠讓傅黎光的父母略微安心,那唐逸榮願意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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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逸榮不知道該怎麼跟傅黎光說這件事,他沒打算讓傅黎光知道。這也是當時為什麼他會提出不要以書麵形式將孩子的事情寫在協議裏的原因。
所有人都是情感動物,孩子的歸屬問題前因後果寫得清清楚楚,任誰看了都不可能心無旁騖,如鯁在喉倒也罷了,如果再因此影響到對孩子的態度那才是有苦說不出。
當時唐逸榮這樣提出來的時候,傅太太就十分輕蔑,似乎覺得提出這個約定都已經足夠荒唐,唐逸榮居然還能為了這個荒唐的約定建言獻策,豈不是更加荒唐。
“我怎麼能放心不寫在協議裏呢?不寫進去,沒有白紙黑字的憑證,日後你違反了我們的協議,不也得像十年前那樣吃個啞巴虧認栽嗎?”傅太太的提問尖銳刻薄,她又補充道:“再者說了,你怕小黎看到了心裏介意,耿耿於懷,那你呢?你就不會嗎?”
唐逸榮抿嘴笑了:“叔叔阿姨,不怕你們笑話,小黎對我來說就是最重要的人,在他麵前,我對其他人一定都是區別對待的。有沒有這一紙協議,原本影響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