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在書桌上發出清脆的響聲,在光滑的桌麵上轉了幾個圈,這才停下來。
秦舒盯著書桌上的東西愣了一下,那是一枚戒指,純紫色鑽戒。
她拿起來打量著,突然想起脖子上的頸鏈,是男人親自設計的。
兩個是同也是同一款係列的首飾。
男人居然把戒指放進紅包裏,而她一直放在紅包裏沒有拿出來過。
她將戒指套上無名指,大小合適,就是按照她的尺碼來定製的。
偷偷準備了戒指,還放進紅包裏,他這是有多笨?
雖然傅廷煜回來了,但婚期的確是錯過了大半個月,所以又延遲了。
她倒是不著急,著急的是傅廷煜,他恨不得現在就把婚禮辦了,再上國內頭條國際頭條,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秦舒是傅廷煜的妻子。
就像今晚,衣帽間裏。
男人站在衣櫥前,看著裏麵掛著的潔白的婚紗,正紅色的禮服,看了好一會。
秦舒洗完澡出來,見衣帽間燈亮著,就邁步進去,看見站在衣櫥前的男人,道:“衣服有什麼好看的,睡覺了。”
男人側頭看向緩步走過來的女孩,笑著道:“想看你穿上婚紗,一步一步走向我,在親戚朋友的歡呼聲中,我為你戴上戒指的畫麵。這樣的畫麵,在我腦海裏巡演了數遍,也期待了很多年。”
秦舒怔了數秒,她是真的沒有想到男人會這麼期待婚禮那天的場麵,她以為,她們已經領證,有了孩子,他就不會期待婚禮那套繁瑣的程序。
隻是,讓她意外的是,一個男人比她還期待著這樣的場麵。
“等這些事完了,我們就辦婚禮,這麼多年都等了,也不在乎這一年半年的。”
男人伸出雙臂將她抱進懷裏,要不是她就在身邊,他哪裏能熬得過這些年?
“你說的對,這麼多年都等了,也不在乎這點時間了。”
“你看。”秦舒舉起自己的右手給男人看。
男人看著突然伸過來的一隻手,女孩的手非常漂亮,白皙如玉,指節纖細。
男人的視線鎖住她的無名指上的戒指,是他自己親自設計的,放進紅包裏送給女孩,結果被她直接收起來。
他一直期待她戴上戒指,現在突然看見了,又驚又喜。
“你什麼時候發現戒指的?”
秦舒看著無名指上的戒指,從來沒有關注自己的手,現在看著卻覺得非常好看。
“今天剛發現的,你真的是笨,戒指這麼重要的東西怎麼能放在紅包裏呢?我要是發現不了,婚禮當天。你打算怎麼辦?”
男人的手伸過去,與她的手十指相扣,“我當時沒想這麼多,我隻是想,給你一個驚喜。”
秦舒看著十指相扣的雙手,眼裏滿是幸福的眼神:“我很喜歡,期待婚禮的那天,你親自幫我戴上去。”
男人低沉的嗓音帶著些許興奮:“我也很期待。”
…
今天天氣不錯,她讓廚師燉了魚湯,打包好後,就拎著保溫桶去了公司。
公司她一年來不了兩次,不少新員工都不認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