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6章 滾!
隻不過,也就僅此而已。
他沒想過要賜予任何人機緣,也沒想過要收任何人為徒。
所有的一切,不過是遵從本心,想做,便做了。
而現在,劉銘和胖子這五個小子,居然全部都跪在了他的麵前,好似忘掉了他進入宅邸之前說過的那句話,他乏了,有什麼事情,明日再說。
這幫家夥,簡直是徹底無視了他的話!
怎麼,我不收你們為徒,你們就要一直跪在那裏,跪倒我同意收你們為徒為止??
我不收你們為徒,便是我最大的損失,所以我不得不收?
嗬,那你們可就想錯了!
院中,林昊並沒有立刻回去房間裏,他乃是在聽到大門外劉銘跪下,想要拜師,並且磕頭的聲音之後,不由得微微頓住了腳步,有那麼一瞬間,他是真的出現了要收這個叫劉銘的小子,為徒的念頭。
畢竟,若是以親戚關係相論,等到這劉銘迎娶了吳霜,這小子可不就是他的侄女婿麼?
將侄女婿收為徒弟,順手調教一下,似乎,也沒什麼不好的地方?
隻不過可惜,這種念頭也就隻是一閃而過罷了,畢竟迄今為止,吳霜是劉銘的未婚妻這種說法,隻有劉銘自己一個人提起過,而他與吳霜見麵那麼多次,都不曾聽吳霜說過。
再加之,若吳霜真與這劉銘有這種婚約關係,那麼吳霜不可能,還對他表露出那種歡喜之態。
也就是說,要麼是吳霜自己都根本不知道這婚約之事,要麼是吳霜根本就不同意這婚約,根本不喜歡這劉銘!
而這兩種情況,都是他無論如何,不會承認這劉銘,成為自己的侄女婿的。
作為他的侄女,吳霜有權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哪怕是她的老爹吳天非要逼她嫁給劉銘,但隻要吳霜不喜歡,那麼他這個做姑父的,就有權阻止,好讓吳霜嫁一個自己喜歡的好人家……當然,他林昊除外!
一個將將十六歲的小姑娘,剛剛成年,情竇初開,根本連情是什麼愛是什麼都分不清,又何談真正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人,又喜歡誰?
這個階段的愛戀,不過都是些,好感,罷了。
我覺得他不錯,對他有好感,所以我就是喜歡他,而就是因為我喜歡他,所以,我是愛他,便因為我愛他,所以,我要嫁給他!
嗬,這,根本不成邏輯,純粹扯淡罷了。
好感,不等同於喜歡,喜歡,也並非是愛,而愛,也並不一定,就一定要成婚在一起,一生一世。
隻有當你突然有一天覺得,我想要與他成家,我想要照顧他一生一世,而他也願意娶我,願意與我相守相扶白頭偕老,那時候,才會有真正的愛,以及真正的,生死相守。
而絕非是頭腦一熱的我喜歡你,你愛我,然後到了真正成婚之時,卻會因為彩禮嫁妝或是其他什麼的小矛盾,變得仇眼相向,變得隻會計算自己的利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