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拍攝的地方到城裏,有近四十分鍾的車程。
寧染有些累,坐在黃子超的車上,很少說話。
黃子超興致卻是很高,跟著車裏的音樂不時搖頭,偶爾還哼上兩聲。
寧染也不作聲,閉目養神,任他嗨去。
然後竟然睡著了,直到黃子超把她叫醒,已經到了市裏。
“你是太累了嗎,如果是的話,那我還是送你回去休息吧。”黃子超感覺有些掃興了。
“沒有了,現在好多了,也不是很累,就是你車裏的音樂太舒緩,我太放鬆了,就睡著了。”寧染真是有些不好意思。
“你睡著的樣子真好看。”
寧染臉熱了一下,“不好意思啊,見笑了。”
“沒事,如果不是很累,那我們就去坐坐吧?”
“好。”
黃子超選的地方並不是那種很吵的酒吧,沒有很鬧的音樂,隻有一個年輕女孩抱著一把木吉他在彈,唱著很輕鬆的民謠。
寧染一進去,就非常喜歡這裏。
自從回國以後,她總是卷入各種莫名其妙的是非之中,常常覺得心累。
尤其是前一陣的生死劫,更是讓她一直在做惡夢。
今天到了這裏,她感覺很輕鬆,是她非常喜歡的氛圍。
這裏除了黃子超,沒人認識她,大家都是陌生人,不用相互提防,因為沒有利益關係。
黃子超叫了果盤,幾份小吃,要了一紮果啤。
“這個酒精度很低,你放心,不會醉。”黃子超笑著說。
“謝謝。”寧染也笑道。
“這女孩吉他彈得不錯,讓她給你唱首歌吧?”黃子超笑道。
寧染擺了擺手,“不用了,她隨便唱,我就很喜歡,不用特意為我唱。”
“點歌可以為她增加收入,一首歌,一百塊錢,如果喜歡她,就點一首啊。”黃子超說。
寧染沒來過,這她還真是不知道。
“可是萬一我點的歌她不會唱呢?”
“那就換一首唄,這女孩是藝術生,假期過來找工的,很有個性。
別的駐唱歌手點什麼歌都願意唱,但她要唱她喜歡唱的,不然給多少錢她都不唱。”黃子超笑道。
“哈哈,那還真是挺有意思的。那讓她唱首《昨日重現》吧,不知道她願不願意,不願意唱,就隨便她換一首,反正你給錢就是。”寧染也覺得好玩。
黃子超叫過服務員,給了一百塊,然後在點歌的紙上寫上‘yestedayoncemore’的寧樣,遞了過去。
服務員過去,將字條遞給唱歌的女孩。
女孩往寧染這邊點頭笑了一下,燈光下女孩眉清目秀,很是好看。
寧染也衝她笑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衝她豎了一下姆指。
吉他聲響起,女孩的歌聲飄了過來。
這首歌的原唱伴奏本身也不複雜,女孩現在用簡單的木吉他伴奏,並不違合。
難得的是,年輕的女孩子,竟然唱出了那種年代感。
她唱的很投入,非常好聽。
“停!唱的什麼呀,聽不懂,換一首。”
這時旁邊有人叫了起來,聲音很大,很吵,所有人都聽到了。
吵的人是一個微胖男子,穿著粉紅色的西服外套,胸前掛著一條很粗的金鏈子。
這一看就是暴發戶的造型,這種人不好相處。
女孩好像完全沒有聽見,自顧彈唱,並沒有停下,絲毫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