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興端起麵前的酒杯,抿了一口。
不緊不慢地說道:“丁智,侯三,李清秋把暗界那些資金鏈全斷了,你們的生活應該越來越難過了吧。”
二人愣了一下,確實,他們從前主要就靠這些牟利,誰知道李清秋那個孫子不知道發什麼神經,突然就全不幹了,鬧得大家都沒錢賺。
這時侯三點燃一根煙,開口說道:“既然選擇混這條路,就要走到底,咱們這種人,哪還有回頭的可能。”
“我們這種在道上混的,一隻腳在警局,一隻腳在棺材裏,這句話說的一點錯沒有。”
孔興笑了笑,起身走過來拍了拍侯三的肩膀。
“識時務者,為俊傑,人要學會認清局麵,更何況,你我都是聰明人。”
這句話的含義不言而喻。
林誌成實在太貪心,他回到南城,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吞掉林氏集團。
林氏集團,對他來說實在不夠塞牙縫。
而孔興這個意思表達出來,林誌成的目標也是顯而易見了。
他要的是整個南城的暗界!
胃口真大啊,怪不得林誌成一直在外市發展,像這種小城市,他肯定不止第一次吞。
“聰明要用在對的地方。”
侯三得知了他的目的,隻覺得惡心。
“這種小聰明,如果真的答應你,那我侯三不就成狗了嗎!”
孔興沒有絲毫不樂意,說道:“侯三,看來你沒什麼興趣。”
侯三站起身來,拍了拍自己的腿。
“孔興,我知道,你們從葉城來的,肯定有實力。”
“但是,不好意思,你三爺腿腳不好,跪不下來。”
說完這句話,侯三瞪了孔興一眼,帶著人扭頭就走。
南城再亂,那也是南城。
我們南城再怎麼鬧,也輪不到外人插手,想吞掉南城,更是不可能答應!
此時,丁智坐在沙發上,雙手交叉手拄著下巴,臉色十分陰沉。
侯三的性格他也了解,雖然他也愛錢,但是從骨子裏,他就是有那種與生俱來的傲氣。
這也是為什麼,暗界三巨頭裏,他是唯一一個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打拚出來的。
完全憑借著他這股人格魅力,才讓這麼多小弟甘心為他賣命。
其實誰都不想被人控製,誰也不願意心甘情願給別人當狗,但是惹到葉城的人,自己也不知道會有多大的麻煩。
“侯三是個目光短淺的人,我覺得你應該比他看得清楚。”
孔興玩弄著手裏的酒杯,說道。
“林誌成你應該知道,他來源於南城的林家,現在做的卻比那個林氏集團不知道大多少。”
“他還說過一句話,不能為他所用的人,全都是礙眼的存在。”
雖然語氣十分平淡,但其中意味顯露無疑。
這句話的意思分明就是,如果敢不答應投靠林誌成,那就是站在了林誌成的對立麵。
丁智的腦袋翁的一下,如果剛才是暗示,那現在就是明著威脅了。
丁智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林誌成想,自己就像一直螞蟻一樣,林誌成隨手一捏,自己就會四分五裂。
在南城暗界有一席之地的丁智,在葉城的大佬麵前,就是如此不堪一擊。
“哦,對了。”
孔興又說道:“在葉城那邊,已經不止一股勢力盯上了南城,畢竟現在南城情勢混亂,群龍無首,一盤散沙,而且暗界的生意又全都倒閉,正是一塊能重新開發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