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抉擇 二(2 / 2)

就這樣,楊天同樣通過誌願選拔的方式在剩下的部落民眾挑選出了三十三名戰兵,分為三個小隊。初步的協同戰術也在這個時候初步成形了。

當嬰氏戰士們獨自戰鬥的時候,最大的問題毫無疑問就是沒有壓製幹擾對方的力量。如果己方也有足夠的投石手能夠幹擾壓製住對方,哪怕水平和命中率不是很強,能夠起到遏製對方衝鋒速度和投射攻擊的作用,並在近戰肉搏的時候暫時的遲滯住對手為自己爭奪更多在近距離上展開投射的空間那也足夠了。

就這樣,在自己可以使用的人數明顯更多,多到至少有四十人左右的時候,最簡單的陣型合同作戰模式也在楊天的思考之中初步成型。

首先,配合嬰氏投射手作戰的戰士不持盾牌而持木甲和木矛,在沒有近戰肉搏的時候利用比較簡便的輕甩石攻擊對手。最大拋射射程有五六十米左右就夠了,這不需要太多的訓練。

投石手不斷通過拋射的方式壓製對手的時候,散兵分成兩個小組從兩翼展開組群射術,如果有機會就逼近到距離對手三四十米左右距離的位置上展開攻擊。

當敵群展開進攻時,主隊依舊接連不斷的投射,而前出的散兵則不斷後撤,最終撤退到三十名木甲長槍矛手組成的二十米單排人牆的身後,以其為依托展開投射協助。

如果在前排戰士們的配合下展開投射,雖然按照最壞的情況攻擊也無法多完成幾輪投射,但這種極近距離上的投射效率毫無疑問是極高的。更何況:對方使用的木盾標槍類兵器,肉搏重並不適合同短矛手交鋒。

“這樣一來,隻要能夠在前排的人被擊潰之前多展開兩輪投射,命中至少三四十人,再加上前排戰士的戰果,則不是沒有把對手削弱到勉強能夠對付的地步。至少對付敵方上百人中三分之二的力量是如此。。。”

然而,這剛剛形成的想法,很快又被楊天所否決了。很顯然:這麼做有把握的前提是不但隊伍內的協同配合相當嫻熟,而且這挑選出來的三十名其他氏族的戰士也必須至少如嬰氏一樣堪戰敢戰才對,有為了整個集體而犧牲的覺悟。

可是:這些人真的能做到如此嗎?回想起過往的一些事情,楊天一下毫無把握了:如果真是麵對五十名以上如上次一樣凶悍的強敵,似乎自己的唯一辦法也隻有選一處山頭高地展開防禦了。。。

當想到這裏的時候,楊天的心也就踏實下來。若麵臨野戰中根本沒有把握對付的強敵,最好的選擇當然不是野戰冒險,而是老老實實規劃部落整體防禦,多拖延一兩個月,整個隊伍的戰技再有所精進,就算野戰對決沒有把握,襲擾退敵的把握也會明顯大多了。

當然,前提是要在這還沒有成熟農業的時代籌備至少能夠儲備一段時間的食物。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則整個部落規模的堅守根本不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