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思念(2 / 2)

我在公司附近重新租了一幢小屋,一個人住著,一個人生活……

我從李準那裏獲得了任閔的消息,他說他脫離了危險期,他說他醒過來了,他說他開始恢複正常的身體機能了,但是他卻一直沒有回來。

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

我身上的傷已經恢複完全,隻是心口有一塊永遠都不能複原的疤痕,有一天,李準將一份打包好的禮盒送到我的出租屋,打開竟然是那日在婚紗店挑中的婚紗。

李準說:“這件衣服擺在任總的辦公室已經很久了,我就想拿過來,也許你該留著它。”

送走了李準,我關上了出租屋內所有的門窗,拉上窗簾,然後默默地換上了那件婚紗。它還是那麼美,下擺宛若盛開的巨大白蓮,但是胸口觸目驚心的傷疤,恰好暴露在婚紗外,顯得那麼醜陋不堪。

半年之後的這一天,我突然意識到,我再也穿不了這件婚紗。

那一天我伏在衛生間的門口,哭到天昏地暗,哭到幾近昏厥。

沒有任閔的那段日子裏,我覺得生命中所有的色彩都消失了,隻餘下灰白色,象征死亡的顏色。

我問李準,他為什麼不回來?

李準總是憨憨一笑,隨即摸著腦袋告訴我,也許很快就回來了,你再等一等。我又等了很久,仿佛一個世紀那麼久,後來我再也不敢問他這個問題,因為突然感到害怕……

又是深秋,任閔離開我已經接近一年的時候,我沒有等來他的歸來,但等來了岑昕案件的開庭受理。

我作為綁架案件的受害人,不能作為辯護律師上場,於是將委托工作交付於向波,我很少見他這樣認真仔細,將岑昕所在的建材公司翻了個底朝天,一點蛛絲馬跡都不放過。

所以開庭受理的日子拖了又拖,一直拖到了下半年。

臨上庭前,我在庭外的洗手間偶遇一身西裝革履的向波,他將那枚紅色U盤遞到我的手中,略有同情的樣子說:“你給我的這些證據,對於岑昕的犯罪曆史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你竟然花了那麼多錢去買……”

我淡淡一笑,伸手接過U盤。

岑昕案子的開庭受理,我隻是在庭外徘徊了一圈便離開了,沒有到場是因為我怕自己會情緒失控,影響了案件的判決過程。大約晚上七點左右,我在西街鬧街的一家麵店裏點了一碗餛飩,手機接收到李準傳來的簡訊。

“判決結果,有期徒刑三十年。”

內心塵埃落定,甚至激不起絲毫波瀾。

關於岑昕的案子,我與向波私下討論已經數百回,所有的細節都拿捏到位,因此對於這個結果,早就有了充分的心理準備,我收回手機,平靜地吃完了碗裏的最後一顆餛飩,然後起身踏出店門,隻身邁進寒風中。

任閔不在,我又習慣了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