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八章 八字不合(下)(1 / 2)

這裏麵的水很深,最深的就是“朝”二字。

巴達維亞的這些事,放在大順,遇到個官商勾結的,隻當無事發生,甚至坐地分錢。

但遇到個清官,出於對“仁義”的解讀,出於對《春秋》大義的理解,肯定是要管的。

那個雷珍蘭之所以起巴達維亞對待華人的政策反反複複,也是希望用“治標治本”的手段,解決掉這個隱患。

今的事,隻是治了標。

糖廠的奴工,被大順交了人頭稅,移民到了錫蘭去了。

荷蘭人也想讓他們走。

雙方都能接受這個結果,於是事情解決了。

明呢?

明糖又貴了呢?明不種糖而是種咖啡種可可又掙錢了,急需華人勞動力了呢?

到時候,又得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到時候,朝廷管不管?

管,萬一朝廷與荷蘭打起來怎麼辦?打起來之後,自己這些人事後會怎麼樣?

不管,是不是要清楚這其中的法理,定下條約,日後巴達維亞的華人不歸朝管?但這事也不是他們能的,得總督去談。

連富光當然清楚這裏麵的問題,他作為甲必丹,其實也和總督談過這件事。

但總督的回答,卻是模棱兩可——如果朝欽差主動提及此事,就談;不談,就裝作不存在即可,不要揭開這層窗戶紙。

這裏麵的邏輯,連富光也理解。

總督是要走的。

總督在這裏隻幹幾年,幹的好不好,體現在巴達維亞亂不亂。

在這種情況下,尤其是大順咄咄逼人的情況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這本身就是個出力不討好的事。

大順能不能管巴達維亞的華人?

站在荷蘭這邊考慮,那不廢話嗎?當然管不到。

那些在京城的傳教士犯了事,大順這邊也是直接殺,可沒還和教皇打個招呼吧。

但問題是大順的這個“外交”,是假的外交。

有些事,你知我知,心知肚明,沒必要清楚、明白。

明白了,那等於是拍著皇帝的臉,告訴皇帝,你們不是朝、海外的華人也不認你這個子,你這個子也管不著海外的華人。

這種“普之下莫非王土”的思維,和威斯特伐利亞體係之下的思維,碰撞之下,是很容易擦槍走火的。

本來瓦爾克尼爾就擔心劉鈺沒事找事,獨走開戰。

這時候去搞這件事,那不是在火藥庫旁邊抽煙?

允許大順對華人有治理權。或者退一步講,華人公堂的審判官,必須由荷蘭提名、大順審核允許,公司肯定會撤他的職。

直接告訴大順這裏的華人你們管不到,劉鈺可能會開戰,公司還是會撤他的職。

出力不討好,圖個什麼?

故而連富光和瓦爾克尼爾總督起這個的時候,也就得到了一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回複。

劉鈺要是問起來,沒辦法了,隻能談。

不問,就不談。

瓦爾克尼爾想的很清楚。

公司派他來做總督,要解決一件事:在不影響對華貿易的前提下,解決巴達維亞的華人“多餘”人口。

這個“多餘”是動態的,今日多餘,明日可能又是急缺的勞動力。

蔗糖價格,與歐洲戰事、西印度群島災、波斯戰爭局勢、印度局麵等等因素有關。很難確保將來是否還能漲價,也很難確定將來一定暴跌。

可就現在而言、此時此刻。

巴達維亞“多餘”的華人人口,這件事,我瓦爾克尼爾解沒解決?

對華貿易,我瓦爾克尼爾有沒有影響到?

可以,幾乎是很完美的解決了。

那麼,對華人的政策,日後是否還要再大量引入華人勞動力,那是下任、下下任、下下下任總督要解決的問題了,和我瓦爾克尼爾一點關係都沒有。

做了,撈不著好。

不做,反而完美完成了公司的要求,升職加薪。

那為什麼要做?腦有病?

經過這一次清理“多餘”人口,巴達維亞剩餘的華人,都是“有用”人口,沒有之前那麼劇烈的矛盾。

短時間內,不會再出現太大的亂子,以至於迫使大順不得不出麵解決。有多短?至少他瓦爾克尼爾卸任之前,應該沒問題。

可問題是瓦爾克尼爾這個總督不是世襲的,這些華人甲必丹雷珍蘭們,卻幾乎是世襲的——理論上也不世襲,但要根據財產數量決定能否當上,而財產是世襲的。

這種情況下,甲必丹雷珍蘭們的訴求,和總督之間就出現了矛盾。

他們希望,大順這邊明確一點:巴達維亞的事,大順管不著,大順也別派官員深入到華人社區。

這件事也挺黑色幽默的。

如果曆史上的紅溪屠殺發生了,這些人一定盼著大順駐派官員。可若是發生,他們都死了,連富光自己沒死但是財產也全部被吞了,死人不能話、也不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