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九章 拆房頂和開窗戶(五)(1 / 2)

就在荷蘭內部已經如同一個火藥桶的時候,在海牙的本廷克伯爵,來到了阿姆斯特丹。

憂心忡忡的他,沒有去找康不怠質問此事。雖然有很多證據表明,確實是這群中國人在背後煽動了海牙的事,但現在不是論事的時候。輿論風向好容易從論事吹向了辯理,這時候可不能傻乎乎地再把事情引回來。

大順這邊的人雖然可惡,但終究需要荷蘭內部的人配合。就像是當初奧蘭治派上台一般,大順隻能推波助瀾,卻不能創造海潮。

本廷克伯爵來到阿姆斯特丹,直接拜見了前任大議長安東尼。

如果說,大順這邊的人試圖搞事的話,最有可能與大順合作的,就是安東尼這一派的人。

他們有錢,有實力,也掌控著整個阿姆斯特丹,以及大部分的荷蘭省。

本廷克伯爵對安東尼並沒有太大的不滿,除了一方是攝政派、一方是奧蘭治派的區別外,兩人的矛盾主要還是理念上的分歧。

本廷克伯爵是範思林格蘭特的集權主義的擁躉。

安東尼是範思林格蘭特選定的接班人。

分歧在於,本廷克認為,荷蘭必須要依靠奧蘭治家族的特殊威望和特殊地位,才能快速地完成集權。讓這些聯省議會的議會派在台上,四十年了,毛也沒幹成。

而且,法理上,大議長不是執政官,執政官有權強製下令,大議長隻能主持會議。

本廷克覺得威廉四世還挺冤的。

攝政派被趕下台,不是沒給攝政派機會。而是給攝政派機會了,卻不中用。

從02年威廉三世墜馬摔死,到42年奧蘭治派政變上台,整整四十年時間,荷蘭都是無執政的。

四十年時間,攝政派幹成什麼事了?

本廷克覺得,執政官威廉,42年上台,這才三四年時間,又趕上打仗,很多手段無法施展。

真給奧蘭治派一個和平的40年,到時候要真是不如攝政派,那也無話可說。

現在,確確實實,民眾普遍不滿,再加上海牙那檔子事,威廉四世的位子著實不穩。

但要是沒有這群攝政寡頭和共和派在背後煽動,這件事恐怕也不至於到不可開交的地步。

既然安東尼仍舊還是攝政派的領袖人物,本廷克自然要來和安東尼談談。

會麵之後,安東尼沒有說關於海牙的事,而是直截了當地問安東尼:“閣下認為,萊頓的民兵奪權事件,應該怎麼看待?以及現在街頭湧起的一些風潮,諸如組建城市的自由軍團、武裝民兵之類的事,閣下是如何看待的?”

安東尼則用非常嚴厲的詞彙,對這件事進行了定性。

“這是一場暴亂。”

“混亂的無政府和暴民,以及激進的變革,是我們滑向比君主製更加專製的第一步。”

“過去的曆史,鄰國的經驗,無不告訴我們這個道理——混亂、暴民和改變傳統,隻是第一步。”

“下一步,必要出現克倫威爾!”

“這是有史可依的。”

雖然荷蘭的集權派,很多人其實暗地裏是佩服克倫威爾的,甚至不少集權派認為現在的荷蘭,缺的就是一個克倫威爾一樣的“過渡者”。

但是,反克倫威爾是荷蘭的政治正確,在正式談話中必然是反麵人物。

一方麵,大權獨攬,殺人,暴君,意識形態恨。

另一方麵,打的荷蘭割地賠款,國仇。

“我是尊重曆史的,也是尊重尼德蘭的傳統的。更是尊重尼德蘭建國的基礎性文件的。”

對現在紛亂的街頭混亂定性之後,安東尼說完克倫威爾的例子,又說尼德蘭的傳統和基礎性文件,本廷克伯爵聽完後非常滿意。

這裏麵,有個類似於後世南北戰爭是否違憲的爭論。

荷蘭立國的基礎,是烏得勒支憲章。

烏得勒支憲章規定了執政官的存在,也規定了執政官的存在。

那麼,反執政官這個人,是不違憲的;可要是反執政官製度,就是違憲的。

之所以說要尊重曆史和傳統,也在於克倫威爾的故事。在反祖宗之法後,英國出現了“暴君”,這應該是歐洲最可以借鑒的革命的例子。

這個例子,用在荷蘭這邊,就可以理解為,如果違背了傳統和基本的法律文件,搞出大事來,隻怕的確是推翻了執政官,但迎來的可能是護國公。

而激進的共和派,要求武裝民兵準備奪權的那些人,引用最多的,也是烏得勒支憲章中的法律條款,賦予的各種權利。

所以,以烏得勒支憲章為基礎的武裝民兵,可以推翻烏得勒支憲章規定的執政官製度嗎?

如果不以烏得勒支憲章為基礎,那麼組織武裝民兵的法理基礎,從何而來?

這是曆史上荷蘭的激進共和派一直沒成事的原因之一,他們被自己的理論限製了。

所謂書生造反,十年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