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瀾之終究不舍的不理她。
她突然問他,“你愛我嗎?”
愛她嗎?
顧瀾之曾經將這個問題想了千萬遍。
他一生都薄涼寡淡,以為此生都不會有愛人的能力,可隨後遇到了時笙,他被她的堅定不移所感動,漸漸的心底產生了喜歡的情緒。
甚至對她做過種種承諾。
還許她,“一生可否?”
可喜歡終歸是和愛有差別的。
他愛眼前的這個小孩。
是心之所向。
雖然她的性情比他還薄涼。
顧瀾之想起前年的新年,她義正言辭的拒絕了他,而今年的新年正當他再次準備吐露心思的時候她卻隨另外一個男人去了芬蘭!!
她隨另一個男人回家過新年這代表什麼?
顧瀾之不願想,不敢想。
心底全都是悲痛、無奈以及怒其不爭。
這個小孩從來都不會為他著想。
就在他滿心絕望的時候他收到了時笙的短信,想到她隻是為工作去的芬蘭他鬆了口氣,可是他心裏還是怪她,怪她從不與他解釋。
這兩年一直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想到這顧瀾之的心裏就憋屈。
這是他曾經從未有過的情緒。
他以為在這段你追我逃的過程中他終究是輸了,沒想到譚央那天突然給他打了電話問他,“想結婚嗎?”
他想,他想擁有她的後半生。
他迫切的想與她結婚。
他拿著證件匆匆的趕到愛爾蘭,在婚姻登記處看見那個小孩,大冷天的她隻穿著一件白色的紗裙,長發飄飄的煞是好看!!
而他對她向來著迷!
他走近喊著,“小孩。”
他大她十四歲,好幾個鴻溝。
其實不怪他大,隻怪她太小。
小到讓年輕的他覺得自己老了。
譚央偏過腦袋,在寒風中低低的喊了聲大叔,這句大叔讓顧瀾之瞬間紅了眼眶。
他很抱歉他出生的太早。
很抱歉未讓她對他心甘情願。
譚央笑的純粹道:“我想嫁給你。”
我想嫁給你……
這是他此生聽過的最好聽的話。
他揚唇,笑的真心道:“嗯。”
簽字的時候有人問他們簽多少年,他還未說話,譚央主動的說道:“那就暫且100年吧。”
暫且100年吧……
這個小孩總是能在無意間撩動他的心。
顧瀾之打住在愛爾蘭的記憶,回應著等著他答案的小孩道:“嗯,與你領結婚證自然是因為愛你才娶你,不然我何苦要為難自己?”
到他這個年齡一切不過是從心。
“顧瀾之,我應該是喜歡你的。”
這是譚央第一次對他表達喜歡。
雖然是如此的含蓄以及不確定。
顧瀾之握著方向盤的雙手緊了緊,突然愉悅的笑出聲道:“小孩,謝謝你的選擇。”
謝謝她終究選擇了他。
在他三十三歲的生日之前結束了他的單身,更謝謝她願意完成他的心之所向。
隻是那時的顧瀾之仍舊不了解譚央。
他從未主動的去調查過她。
今晚的事鬧的非常不愉快,但我從未想過譚央能如此剛硬,不懼陳深的懟著默兒。
那個小姑娘真是敢愛敢恨呐!
她打心底拿季暖當朋友。
快回到別墅時談溫給我發了消息,“抱歉家主,我剛剛在浴室裏洗澡沒有看見你的消息,席家肯定有這方麵的資源,家主想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