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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樸實地一笑,說:“會做菜麼?”任紅昌怔怔地看了一會兒,這才點點頭。

林蒙丟下兩隻野兔,然後小心地放下鹿子——任紅昌發現這鹿子居然還是活生生的,隻是被藤枝綁住了四條腿,所以無法逃走。讓她不敢相信,他居然能活捉鹿子,一時間也怔住了。

“還傻站著幹什麼?快去生火!”林蒙看了看愣愣的任紅昌,說道。

“哦,哦!”任紅昌飛奔去生火了。

林蒙微微一笑,沒想到到這個世界上學會了這樣的本事,這也全靠這十餘年與狼共同生活,從狼那裏學過來的,現在的他比狼還要可怕。林蒙一想到自己居然成為了傳說中的狼孩,心中頓時感慨萬千。稍後,林蒙便拿起一把刀——任紅昌家裏不會有刀,這把刀是他回來的時候撿的,原本是想在途中防身,但是沒想到一路順風,本想扔掉,卻被任紅昌阻止了,經過任紅昌的解釋,林蒙這才了解到擁有這麼一把刀還是一筆小小的財富,平常人家裏都還沒有一絲銅鐵的存在。林蒙這才留下這寶貝,然後又後悔自己沒有多撿幾把。現在這刀終於派上用場了,林蒙拿起這把殺過人的刀切割起了兔子來。

任紅昌生好火出來,怔怔地看著被林蒙整理好的兔子,小聲地說:“林大哥,可以求你一件事麼?”

林蒙不明白為何她忽然又變得如此生分,便馬上道:“說吧,以後你便是我的妹妹,妹妹有什麼事情,盡管來找哥哥!”

任紅昌仿佛考慮了一下,然後說:“我可以把另外一隻兔子送給隔壁嬸嬸麼?她丈夫也加入了鄉勇,是我爹爹的結拜兄弟,爹爹死後,一直都是他們照顧我的,現在她家裏都在挨餓,所以我想——”

林蒙哈哈一笑,說:“我還以為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呢,原來是這事,既然是你的嬸嬸,也就是我的嬸嬸,就算你不去送,我還想去送呢!”

任紅昌聽後,花顏頓現,笑的很是燦爛,說:“謝謝林大哥!”

林蒙哈哈一笑,說:“我說過,以後你是我的妹妹,隻管叫我哥哥便是,來,先叫一聲哥哥來聽聽!”

任紅昌從來都沒有過哥哥,這會兒要她叫聲哥哥還真是挺困難的,不過她還是強吐出兩個字來:“哥哥!”

林蒙哈哈大笑:“好妹妹,我們一起去吧,也讓我看看這個嬸嬸吧!”

隔壁一家也姓任,自古女性都是不配有名字的,所以隔壁家的嬸嬸就叫任氏,任氏的丈夫前兩天跟鄉勇出去之後,便沒有再回來,現在家裏無糧,可是家裏卻仍然有著八張嘴等著吃飯。

任氏的公公婆婆尚在,而任氏的子女則達五個之多,加上任氏自己,一共八人,卻沒有一點點餘糧,而她的孩子最大的兒子才十三歲,最小的剛生出來還沒有半歲,此刻正抱在懷裏吃奶,家裏老的老,小的小,唯一的頂梁柱還生死不明。此刻正值最危難時刻,可是任紅昌的到來卻救了他們一家。

看到任紅昌帶來一個陌生人,任氏還有些驚訝,但是聽說他們是要送給自己一隻野兔作為食物,雖然想拒絕,但是看到家裏這麼多人就要餓死,這才沒有拒絕,不好意思地留下來。

當任氏一家人聽說這野兔是眼前這小夥子剛剛打回來的,頓時驚訝不已,因為那個時候夜間狩獵是根本不敢想的事情。可是林蒙卻做到了,因為他與狼群一起十多年,早已習慣了黑夜,就算是在黑夜裏,依然能夠以嗅覺與聽覺判斷方位,況且他在野外生活十餘年,在野外謀生的手段是誰也無法比擬的。

自然的,任氏一家聽說林蒙才十二歲,比自己家的長子任熊還要小上一歲,就更顯驚異,簡直將林蒙當成了神靈一般地供著。

因此,林蒙頗有些不習慣他們這樣的眼神,不過唯獨一人對他的態度大不相同。

任熊取名之時,他爸爸希望他能像熊一樣強壯,所以取熊一字。十三歲的他,已經跟隨著父親多次出去狩獵,懂得一些武藝,長得倒也如他父親一般魁梧結實,比同齡人看起來要大了許多。林蒙見他之時,也暗暗讚歎他,覺得他是個可造之材。

任熊聽說林蒙才十二歲,站起來也有自己一般高大,看起來卻沒有自己結實,不知他是如何做到如任紅昌所說活捉一隻鹿子,獵捕兩隻野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