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釣魚(1 / 2)

既然有人來了,那這傳法之事自然進行不下去了。

燕赤霞收了話頭,和江離一同出了房門。

卻見那廟門之處,一位身著藍色儒生長袍的書生帶著一位書童站在門旁。

眼見江離和燕赤霞一同自屋內走出,那書生對這身旁的書童使了個眼色。

書童會意的走上前去,拱手道:“兩位可是簇的主人?

我和少爺此來金華趕考,無奈趕考之人眾多,城中已無空房,是而隻得尋寺廟寄住,還望應允。”

江離還未開口,燕赤霞就已然淡聲道:“你們走吧,這裏不歡迎你們。”

江離昨夜還與他相談甚歡,入睡之時就受到妖鬼襲擊,這蘭若寺的妖鬼,分明就是不把他燕赤霞放在眼中,所以才會如此肆無忌憚。

即使是燕赤霞就住在南麵廂房,也是如此。

雖然煉氣士觀氣而行事,江離和寧采臣沒有出事的情況之下,燕赤霞心態相對平和,不會直接逆勢出手,可卻也有了幾分怒火,故而直接趕人,卻是不想這兩人成為妖鬼的囊中之物。

書童還欲再,卻是那書生大大咧咧的開口道:“好了好了,這裏分明就是一個荒廢的寺廟,哪裏來的主人。

你們將簇竊為己有,我也不多什麼。

簇僻靜,卻是最適合考生靜修,比之城內擁擠的客棧,勝之良多。

這裏,我是一定要住下的。

這樣。”

書生打了個響指,書童會意的取出一吊大錢:“趕考之時,城中客棧一日三十文,我要在金華備考一月,我付千文,比之客棧尚且多出百文,如此可夠?”

燕赤霞眉頭皺緊,冷聲道:“市儈之徒,錢財豈能衡量一切?”

書生哈哈大笑:“這世上,豈有錢財買不到的東西?

若是有,那一定是錢不夠多,隻要不忌諱合算與否,錢便可通神!

就好比我入住那城中客棧,我若是出到一日三百文,那客棧主人,必然會為我趕客,我若是出到一日三千文,那客棧隻需接待我一人即可。

但於我而言,這並不合算。

一日三百文,我已然可以租下一間院落,一日三千文我足以在這金華城中置購房產。

所以那客棧的入住資格,我才沒有買到手。

非不能,實不願也。”

江離嘴角扯了扯,傻子,雖然你的有幾分道理,可是燕赤霞錢財買不到的,是你的命啊。

你這上趕著找死,還自信滿滿的樣子,真是讓人一言難盡啊。

不過,這位蘭溪書生出手如此闊綽,一出手就是千文,看樣子倒是有些家底。

倒也是,若不是有些家底,也不會有個書童長伴身旁。

這倒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啊。

江離眯起眼睛,手中又出現了那塊羅刹骨。

“這位公子,你看這是什麼?”

蘭溪書生聞言望向江離手中的羅刹骨,眼中閃過一絲驚詫:“是本公子看你了,原來也是個有家底的。

隻可惜本公子這次出門,是為了科舉,而不是為了享樂,身上沒有帶足銀子,卻是沒辦法和你鬥上一番了。”

隻是驚詫,而沒有貪婪嗎。

江離心中有了計較,望向那仆人,其竟都沒有太過於動容,看來這蘭溪書生的家底,不是一般的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