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希說,“五角。”
黑燈芯籠絨麵的塑料底鬆緊鞋往後退去。又擠進來一雙花呢子布鞋,鞋麵還綴了兩顆火紅色的絨線球,一甩一甩。趙根對鞋算是有研究了,這會也沒心思去搭理這荏,一雙眼睛瞬間盯緊那些在樹枝一樣手臂裏翻飛的中國結。萬福昨天抱怨被人摸去了幾隻。趙根就想不明白,這些模樣可人的女人們竟然也熱愛小偷小摸這種藝術。
“這麼貴。一塊錢三個賣不賣?”
“不賣,”明希回答,“哎,你別拿吃羊肉串的手翻啊。你翻髒了,我還怎麼賣?”
“這麼不會做生意。不仔細看,還怎麼買啊?”小巧的半高跟鞋走了,旁邊插、進一雙大頭皮鞋,是部隊的那種,“做得蠻漂亮的嘛,就是有點小。”
“那是繩子小。”明希不服氣了。
白色高跟鞋踢踢大頭皮鞋,“我買這兩個結。”
“買這玩意兒能當飯吃嘛?”
“不嘛。人家要嘛。”
大頭皮鞋從兜裏摸出一塊錢。白色高跟鞋走了。生意開了張,就好。趙根捏了捏這第一張鈔票,上麵是一個開拖拉機的女司機。趙根清清嗓子,展顏又喊,“心心複心心,結愛務必深。結出百年月。結出人間情。”
就有人笑出聲,這小孩蠻有趣的嘛。
“有趣,你也不能領回家當寵物養。”白色高統馬鞋與三節頭皮鞋一前一後走開。高腰的翻毛皮鞋又揀了一會兒,扔下二塊錢,選了四個。明希從塑料袋裏拿出幾個補上。這是趙根的主意,一下擺出太多,反而易讓人挑花眼。各種形狀的鞋子不斷地擠來退去,潮水一樣,偶爾扔下五角一塊。半個小時過去,明希直起腰,喊,“我的媽呀。”摸一把頭上的汗,一數鈔票,賣了十七個,成績不小,這裏果如萬福所言是風水寶地,把錢遞給趙根,臉上露出幸福的笑容,”我比萬福強吧。”
“那是那是。女將出馬,一個頂倆。”趙根籲出一口長氣。攤前隻剩下一雙尖頭黑高跟鞋與一雙回力球鞋。奇怪的是鑲珠片與奧地利水鑽的細根涼拖仍在,好像根本沒挪窩。趙根仰頭。女人在光亮處,一時看不清臉容,隻見一雙亮亮的黑漆眸子,有點熟悉。趙根低頭回想。女人已蹲下身,“我見過你,小孩。你偷過我的雪碧。“
聲音不大,也就魚從河麵躍起時的那動靜,卻驚得趙根渾身皮膚毛孔炸開,臉色頓時灰了,脖上暴出幾根蚯蚓一般的筋,跳起身,梗直脖,急急分辯,“我沒偷。”
“我記得你。”正是那日在廣場南路那巷子裏的女孩兒,神情倒並不憤怒,“我問你呢。你偷也偷了,幹嗎還塞十元錢回來呀。那瓶雪碧可不要十元錢。這是你同夥吧。”女孩兒指指明希。明希拍開她的手,哼道,“誰與他同夥了?”轉過臉瞪趙根,“十元錢喝雪碧。你好有錢。我想買根羊肉串吃還舍不得。”明希的眼睛瞪得比核桃仁還大。這若沒一個合理解釋,恐怕明希已攥起的拳頭會很樂意在趙根臉上開一家顏料鋪。當日那事實在夠糗,趙根與萬福並未對明希提起。趙根一時張口結舌,窘得麵紅耳赤,“我沒。是萬福。唉。怎麼說呢。”
“還有同夥啊?不簡單,都黑社會組織了。”女孩兒嗤嗤說道。天已涼了,女孩兒仍穿了一件短裙,上身套一件色彩豔麗的V字領的毛衣,露出隱約一痕雪脯,白的像從天上下來的仙女。趙根不敢再看,看明希。明希不看他,下頜高高揚起。女孩撿了一枚同心結,扔下十塊錢就走,“錢還你啊。”趙根去看明希。明希的下頜揚得更高了。女孩兒走得快。哎喲聲就拐了腳。趙根趕緊上前攙住。
“沒事沒事。”女孩兒眯著眼笑。眼長,眼尾略彎,水汪汪,黑白並不分明,裏麵的光芒卻甚是迷人。這是桃花眼。趙根前些日子還在《麻衣神相》上看過,其間還有四句偈子,“桃花煞現愛奢華,即愛貪杯又好花。情性一生緣此誤,中年一定不成家。”佑民寺前擺攤的老頭曾對著一個手拿女友相片前來谘詢的男人的鼻尖,說得那男人一個勁抹額頭冷汗喊大師,當下甩出五十塊錢。趙根不敢再看,就想走。女孩兒拉拉他的手,“你是好小孩。我叫金鑲玉。你若有時間,白天,可以來找我。我那,你記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