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的洛克問:“夏小姐,你很喜歡西肯文市?”
愣了一下,常夏轉頭回答:“是啊,特別喜歡,這城市有一種安靜的魅力,很適合過日子。”
“夏小姐以前居住在什麼地方了,難道你的城市不適合生活嗎?”
“我啊……我生活在A市,那個城市繁華,節奏很快。”說著說著,常夏的聲音慢了起來,不知道為什麼提起A市有一股莫名的悲傷,大概是那坐城市給她帶來了許多傷害。
常夏五官中透露的神情很快就被洛克捕捉到,他知道這個話題不能再進行下去,他是一個溫柔且心思細膩的男生,所以轉換話題問道:“那夏小姐你為什麼要前去遊樂場了,我覺得你們女孩子對漂亮的衣服包包都很喜歡,我以為你會和碧萊絲去看服裝了。”
對此常夏笑了笑,反問道:“你怎麼覺得女孩子對漂亮的服裝都感興趣了,難道是你從你的女朋友身上總結起來的。”
被那麼一說,洛克臉又唰得紅了起來,他真是一個很內斂靦腆的男人,動不動就會臉紅,而且說到女朋友這個詞時,他好象有什麼東西不好意思開口。
常夏問:“怎麼了,難道你沒有女朋友嗎?”
一語就被說中,不由得洛克點點頭微笑道:“是啊,沒有女朋友,已經單身了好幾年了。”
這還真是碧萊絲她們說的那樣,剛剛在火車站見麵的時候她們就說洛克一直都單身著沒有女朋友。
其實從外型上看洛克是一個英俊帥氣的男人,而且從他的服裝打扮來看應該是一個做事細致,追求生活品質又不缺浪漫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在大城市中可是女孩子們喜歡的對像,怎麼到現在還沒有女朋友。
常夏問:“是洛克先生的眼光太挑了吧?在我們國家裏眼光太高的人常常會被剩下來,尤其是女性。”
“不不,夏小姐你誤會了,我並沒有太多的要求,如果是我找女朋友的話,隻要她愛我就夠了。”
“這不是很簡單的要求嗎?”
憑借洛克這樣的身形條件及內涵,尋找一個愛他的女孩子太簡單了。最重要的的是洛克的經濟條件應該不錯,常夏也算是眼睛銳利的女生,她就發現洛克身上穿了好幾件品牌服裝,隻是這些服裝的logo都被消去,不仔細觀察是發現不了的。
洛克顯得好象有苦難言,既然話題被打開了,他索性說:“其實我一直都想找個女朋友,隻是時間不充裕,不能好好的談戀愛。加上我們新奧爾市是一個小城市,要遇見一個合適的女性太難了。”
他說得也是正確的,新奧爾市的城市的確不大,要遇見同樣年齡層的人本來就不容易,關鍵還對雙方合適,這就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