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引衣是寧伯的長子,以前一直跟著寧伯在韓家跑腿,去年才到田莊去做管事,叫他回來接替寧伯的位置,能力上肯定是沒有多大問題。
當然,韓端考慮得最多的還是忠誠度。
犯了大錯,又是給自己的兒子讓位,寧伯當然沒有什麼異議,這件事情就這樣定下來,等韓引衣回來,寧伯再帶他一段時間,就可以回家養老了。
“誨之,把賬簿給我。”
對賬房度支李立,韓端就沒有那麼客氣了,不過李立才三十來歲,又是韓家的門生,韓端稱呼他的表字,也算不上是失禮。
李立雙手將兩本賬簿奉上,又默默地退到一旁。
韓端接過賬簿翻開一看,賬目倒是做得清清楚楚,收支分列,支出用紅字,收入用黑字,寫得一目了然。
以前的韓端從來不會過問這些事,所以在他的記憶中根本沒有這方麵的信息,現在看來,情況還算不錯,除了開銷之外,每月還能有十多萬錢的盈餘。
這已經相當於一個普通百姓的全部財產了。
但翻到最後,他卻皺起了眉頭。
“王氏上月支出的三十萬錢和二十匹帛,是作何用途?為何賬簿上沒有寫明?”
“寫明了的。”李立接過賬簿翻到最後一頁,上麵用小楷清楚地寫著:王氏支錢三十萬,帛二十,以作邸店之本。
見韓端隻粗略地瞟了一眼,他便解釋道:“王氏原本讓我不用記錄這一筆賬,說她很快就能將錢拿回來填平,但我覺得這樣不妥,所以在後麵重新記了下來,而且還讓她簽了押。”
韓端探頭一看,果然在那一行字的下麵,有王氏的簽名和畫押。
“誨之,做得不錯。”韓端難得地誇了他一句,心裏想的卻是,如果沒有李立這個賬房度支,恐怕王氏貪的錢還不止此。
李立受了誇讚,臉上卻沒有多少歡喜,反而正色道:“荀子曰: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做賬目的規矩是這樣的,我當然不能隨意更改。”
“誨之,你能克己複禮,持正立身,這是很好的品德,希望以後能一直保持下去。”韓端先肯定了他的品行,隨後才沉聲問道:“這個邸店,誨之去看過麼?”
“沒有,王氏說那邊有另外的賬房,用不著我過去,況且家主也說過一切都由王氏作主。”
這個韓錦,竟然對王氏信任到這種地步,真不知王氏到底給他灌了什麼迷魂的湯藥。
但韓端現在連一絲不滿之色都不能露出來。子不言父過,這可不是說著玩的,要不然傳到別人耳裏,“逆子”這個名頭就很有可能給他扣到頭上。
他眯著雙眼,靜靜地思考這個邸店的問題。
邸店並非旅店,而是堆放和沽賣貨物的場所,每日裏往來的都是各地的鴻商富賈,這對於韓端日後擴展商路、收集信息等等,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但韓端更看重的,是邸店裏的錢櫃。
這個錢櫃當然也不是裝錢的櫃子,它類似於唐宋之後的錢莊,專營錢帛和珠寶玉器、古玩字畫等貴重物品的存放與借貸,是最早的銀行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