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不滿:“為什麼啊?我老早之前就對TAG這個規矩感到奇怪了,為什麼隊員之間不能互相知道身份?甚至出去打比賽都還需要用變聲器,搞這麼神秘,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嗎?”
邋遢青年屈指一彈,一坨東西黏在了沒有粉刷的毛胚牆上。
“可能是你們隊長不希望現實中有任何人去打擾他吧……也或許……”
邋遢青年意味深長地瞧了李墨一眼,“也或許,你們隊長就在TAG某位隊員的身邊,隻是他不想被發現而已。”
李墨不滿意這個回答,還想要繼續問,但青年提前打斷了他。
“這些事就別問了,隻要記住你們之後再見,就不是隊友,而是對手了。”
“這個東西接著。”
青年突然拋來一巴掌大小的東西。
李墨接過一瞧,是一塊鑲著金邊的水晶勳章,上麵印著TAG的隊名,背後還刻著李墨的遊戲ID——輔助:【影神】
“這什麼?”
“英雄聯盟名人堂給你們TAG弄的,一人一塊。”
李墨墊了墊重量,問道:“值錢嗎?”
“不清楚。”青年瞧了李墨一眼,“你打算把它給賣了?”
李墨也不否認:“你也知道我家的情況,我爸媽是肯定不會給買電腦的,我舅舅還給鹿城所有網吧發了通緝令,所以我想要玩英雄聯盟,現在就必須要自己買的電腦。”
“那你現在非但不能賣了它,反而要把它藏起來,絕對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為什麼?”
“TAG是什麼級別的戰隊你自己心裏沒點13數嗎?你們不參加全國聯賽,卻把參加聯賽的隊伍都挑戰了個遍,輸了還要扣下人家戰隊的標誌。你知道現在有多少戰隊盯著TAG的消息?”
邋遢青年又開始摳腳,“如果讓人知道你是TAG的成員,今天上午知道,中午就上熱搜,晚上就能在電視上看到你的采訪了。”
李墨突然打了個哆嗦,自己要是真上了電視,上了新聞,一旦被自己老爹老媽知道自己高中時期就背著他們偷偷玩英雄聯盟……那麼……
李父李母恐怕就要體會中年喪子之痛了。
想到那可能會變得血淋淋的擀麵杖……
李墨再打了哆嗦,
太可怕了,太可怕……
絕對不能讓其他人知道自己曾經是TAG的隊員!
絕對不能!
“教練,幸虧你提醒的及時,不然下一次見麵就是‘我在墳裏頭,你在墳外頭’了。”
“嗬。”
邋遢青年站起來生了個懶腰,“時間差不多了,你該去趕高鐵了。”
“那……教練,以後你還住在這嗎?”
青年搖頭:“之前是為了照顧你們TAG六人才住在這裏,現在戰隊解散了,我要去賣肉鬆餅掙錢,給自己買個家了。”
“那我們之後怎麼聯係?”
“還聯係幹什麼?你們以後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我也有,有機會自然而然能見麵,沒機會那就一輩子到此為止。”
李墨突然感到鼻頭一酸,心裏悶得慌,好歹也在一起近兩年的時間,這說分開就分開,多少還是有些難受的。
“好了,”青年拍了拍李墨的肩膀,“年輕人,該向你的未來前進,沒有多餘的時間讓你多愁傷感。如果你拿到了全國聯賽,甚至是全球聯賽的冠軍,我想就算是你的父母,他們也沒有辦法再阻止你玩英雄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