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鈞庭的眼神沉了一下,為什麼對她這麼好?
那一點點若有似無的情愫徘徊在心底,他自己也說不明白。
真要說起來——
他真正第一次見到她,其實是在十年前他三哥的葬禮上。那件案子一直在調查,他在看守所裏待了很久,連參加三哥的葬禮都是邵家運用特權讓他特意出來了一天。
滿臉的胡渣一臉的戾氣,所有人都覺得他是殺人犯,避之不及。江城所有的大戶人家都來了葬禮,但沒有一個人同他說話,看著三哥安靜地躺在那裏,他強忍著沒有落淚,到了空無一人的後山,才終於蹲下身子,紅了眼眶。
就是那天,遇見了她。那時候她又瘦又小,卻一點兒也不怕他,走過來,反倒摸了摸他的頭:“大哥哥,你不要哭啦。你哭是因為你家裏人上了天堂嗎?我媽媽也是前兩年就上了天堂。”
“你不怕我?”他問道。
小姑娘睜著烏黑溜圓的眼睛,道:“你都哭了,我為什麼要怕你?”
那是他三個月以來第一次露出了淡淡又酸澀的笑容,滿臉的胡茬看過去有些嚇人,特意扭過了頭。
小姑娘擰著眉,疑惑地問:“我要叫你叔叔還是要叫你哥哥?你姓邵對不對,我剛剛看到你了。”
“對,你多大……”倒是挺聰明的小姑娘。
“十歲。”
“叫哥哥吧。”
“胡子多的,是不是應該叫叔叔啊?”小姑娘有點疑惑。
“……叫哥哥吧……你是哪家的孩子,叫什麼?”大九歲而已,實在不想做叔叔。
“明笙,我叫顧明笙。”小姑娘露出甜甜的笑容,從小包包裏掏出了一把鬆仁糖塞在他手裏,“你別哭啦,還想哭的話,就吃顆糖吧。我就是這麼過來的。”
說得好像很有經驗的樣子。
他撚開糖紙,拿起一顆扔進了嘴裏,甜絲絲的,但心裏好像確實沒有那麼澀了。
小姑娘眨眨眼,說:“再見啦,邵叔叔。”
還是堅持喊他叔叔。
……
那天以後,他又回了看守所。那一把鬆仁糖他隔一段時間吃一顆,居然陸陸續續吃了幾個月,直到從那裏出來,飛去了美國。
兩年前,居然又遇見了她,她被人丟在他的床上,混混沌沌的,當嬰兒般的皎潔、少女的清純與女人的嬌媚幾種氣質混雜在一起時,就是讓男人最欲罷不能的狀態。
那天他在最後關頭還是控製住了自己,因為她安靜的模樣,太過無辜。
他不忍心,將她送了回去,抹去了一切痕跡。再見麵時,她成為了他侄子的女朋友,本以為他們應該不會再有關聯,但他怎麼就闖入了她生命中的每一次意外呢?
之前的出手相助,有感念,有不忍,也摻雜著一絲逗弄。
但剛剛那一瞬,他確切地知道,自己動心了,男人對女人的動心。
--
“為什麼?”明笙見他發呆,低低地又問了一聲
邵鈞庭收起心思,一雙黑眸裏毫無情緒:“因為你……像小狗吧。”
明笙眼裏閃過一絲不自知的澀意,垂下頭,看著自己濕漉漉的身子,不由自嘲道:“還真的像喪家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