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戈記得自己不久前看過一個外國的電影,叫《死神來了》,她現在就是這種感覺,她跟蕭笛就是一出現實般的《死神來了》。
孟戈再次從昏迷中醒來之後,醫生連連稱奇,“一般傷者在血液流失一千五百毫升左右就會陷入昏迷,像這個病人血流量超過兩千還安然無恙的,不得不讓人感到驚奇。”
對於醫生的話,蕭笛已經無敢了,雖然知道孟戈不會有事情,但心裏還是特別的擔心,雖然不知道昨天發生什麼事情了,要不是孟戈不離不棄的話,他可能已經跟著汽車被燒成粉末了。
救命之恩當湧泉相報,那這麼多次的救命之恩,他又該如何回報?
對於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蕭笛一直以為是自己的錯覺,可是一聲竟然說,他身上竟然出現多處凍傷,大夏天的出現凍傷,實在是讓人費解。
對於這個,孟戈的解釋是,“肯定是那一撞把車上的空調給撞壞了,溫度直線往下降,所以車內的溫度才會那麼低的。”孟戈說話的時候直接撇開眼去,不敢跟蕭笛對視,雙手不自然的撫上脖子裏帶的項鏈。
蕭笛察覺到了孟戈的動作,想起他們第一次調查蔡民國,去到那個工廠的時候,孟戈就拿出了這個項鏈,當時說這個項鏈叫“攝魂鈴”,孟戈如此看重這個項鏈,看來這個項鏈對孟戈不是一般的重要,也許可以調查出孟戈的身世也說不定。
孟戈說什麼就是什麼吧,蕭笛也不打算追究,“現在車子也沒有了,看來我們去泉城,要換一種交通工具了。”
孟戈無所謂道,“隻要能去到地方就行,坐什麼無所謂!”
可是當孟戈看到麵前龐大的飛機之後,震驚的有些合不攏嘴,“這飛機也太大了吧,快趕上我的寵物小鯤了。”
“你的,寵物?”蕭笛實在是想不到有什麼寵物會比飛機還大。
孟戈反應過來,知道自己又說錯話了,立馬改口道,“我開玩笑的,你說這飛機這麼大,安全麼?”其實孟戈心裏一直在打鼓,剛才才經曆了一成生死劫,她可不想再經曆一次,最起碼也要讓她喘口氣。
過來的時候張淩本來還不同意,可耐不住孟戈的堅持,早就知道要乘坐飛機,孟戈就改變主意了,這要是在地麵上還好,事故發生的時候,她還能救一下,可這要是在空中,自己救都不知道怎麼救!
“那個,我們能換一種交通工具嗎?”孟戈咂舌道,一直都是在電視上看見過這麼大的東西在天空飛,要說真正坐過還真沒有,不過這麼大的鐵東西,飛到天上真的安全嗎?萬一飛到一半掉下來怎麼辦?思來想去,還是覺得待在陸地上踏實。
“都到了現在了,還換什麼呀,你是不是有恐高症?”
“什麼,什麼恐高症?”孟戈瞅著蕭笛,噘著嘴道,“我才不恐高呢,雖然我一直生活在地下,沒有什麼機會上天,但我可不恐高!我隻是……”孟戈放低聲音,“我隻是擔心這玩意兒不安全!”
蕭笛一聽就笑了,拍著孟戈的肩膀道,“放心,不會有事的!走吧!!”
走,走就走!孟戈將心一橫,閉著眼睛跟著蕭笛上了飛機!一直到飛機起飛,孟戈的雙手還緊緊的拉著蕭笛的衣袖,眼睛也一直沒敢睜開。
飛機飛了沒多久,就有一個甜美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問孟戈是不是不舒服,孟戈這才小心翼翼的睜開眼睛,知道自己已經在天上了,蕭笛為孟戈要來一些食物,孟戈看到那些吃的,就暫時忘了害怕,“不好意思,把你衣服弄皺了,我幫你抻抻。”孟戈說著用手在蕭笛的衣袖處用力的抻了幾下。
“不用管我,你管好自己就行!”蕭笛說著拿開孟戈的手,將一杯飲料放在了孟戈的手上,自己動起手來。
今天蕭笛穿的比較隨意,裏麵一個白色的短袖,外加一個黑色的休閑外套,藍色的牛仔褲,黑色的運動鞋,很是休閑,跟平時的嚴謹穿著大有不同,這樣一看,就像是鄰家男孩!
孟戈不好意思的看著蕭笛整理自己的衣袖,“你這樣看著才有一絲生活的氣息!”
蕭笛整理衣袖的動作一頓,“我以前不是嗎?”
“以前啊,就跟機器似的,沒日沒夜的工作,你不覺得累麼?”孟戈看著杯子裏碧綠的飲料嚐試著抿了一小口,酸酸甜甜的,味道還不錯,就一口氣喝了半杯,然後端著杯子放到蕭笛眼前道,“看到了沒有,這才叫生活!你那麼有錢,為什麼不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呢?這麼拚命,小心老的快!”
蕭笛彎起唇角,聲音不悲不喜,有些沉重,“因為我想證明給他們看,憑自己的努力,我也能夠成為人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