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振華依然沉著臉不說話。
然後警察直接走了過來。
這一年來,他和羅玲玲可沒少打交道。在羅玲玲離開之前,她還去派出所做過筆錄呢!
結果現在,他們又見麵了!
說句心裏話,警察也有點怵羅玲玲來著。因為這個姑娘別看年紀輕,可是脾氣硬得很。隻要是和她對上的人,一旦被送進派出所,那就必須得認栽!
之前一中校長的準女婿是這樣,二中教導主任的兒子又是這樣。
不過現在,他定睛一看,發現這次和羅玲玲對上的人竟然是駱振華?
他就開始頭疼了。
駱振華既然在江城混得開,那他肯定還是有點人脈的。之前駱振華手下那個剪了大卡車刹車線的小弟進了局子,也就待了五天就給放出去了。
原因當然是他雖然有犯罪的心,但好歹及時被人發現,並沒有造成任何損失。卡車司機也表示願意諒解,那麼事情當然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從這一點上,他們就已經品出來了——這個駱振華和羅玲玲不對付呢!
一個羅玲玲,一個駱振華,這兩個人可都不是好招惹的!
結果距離上次的事情也才半個月,這雙方又掐起來了!
而且看樣子,這次的情況比上次還要嚴重!
所以警察也對這起案件十分重視。
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店門口,他們大聲問:“是誰報的警?這邊發生什麼事了?”
“沒事沒事,大家鬧著玩呢!”蔣芬芳的大兒子趕緊賠笑。
蔣芬芳的小兒子嘴裏也小聲附和著,雙眼卻不停的看著駱振華,眼巴巴的等著他站出來說話。
然後,駱振華也的確站出來了。
不過他卻一臉平靜:“警察同誌,我就是過來看個熱鬧。這邊沒我什麼事,我這就走了,我不打擾你們辦案!”
然後他就真的帶著他的小弟們走了!
蔣芬芳母子三個徹底傻了!
看到駱振華走了,警察也鬆了口氣:隻要這個人不在,那事情就好辦了!
他們趕緊又問:“這邊到底什麼情況?誰能來跟我說一聲?”
“警察同誌,我來!”羅玲玲立馬舉高手。
接下來的一切當然順理成章,雖然這個店是蔣芬芳家的房子,可既然房子已經租給了羅玲玲,那現在使用權就在羅玲玲手上。
他們不經過羅玲玲的同意就撬鎖進門做生意,還打著羅玲玲的名號,羅玲玲之前說的那幾個罪名扔在他們身上一扔一個準。
最後,蔣芬芳還想把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可旁邊還有好多本來打算在店裏做生意的客人呢!
大家一看蔣芬芳居然想幫兩個兒子脫罪?立馬就有人站出來:“她說謊!今天我親耳聽到她說的,她說羅玲玲有事出去了,店讓他們幾個幫忙看著。她兒子還在幫忙收錢!”
“就是!我們都看到了!他們是一夥的!”
這麼多人站出來作證,直接把這母子三個的嘴給堵得死死的。
除了認罪,他們根本沒有第二選擇!